【卷一·骆驼】 第1章 活着(第3/5 页)
狗,也十分习以为常。
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没吭声,笑嘻嘻地冲楼上那两位大爷挥挥手,表示听见了——哦,麻子是个结巴,一般他不在公共场合高谈阔论。
早饭有了着落,魏谦打仗一样地转去厕所刷牙洗脸,开始了他忙碌又苦逼的一天。
他把煮好的粥放凉,同时拾掇好了自己,带着零钱小跑着冲下楼拿油条,再回来叫醒妹妹小宝,盯着她吃完早饭,抱着她跑到楼上,把她交给三胖的妈照顾,临走,他还打掉小宝又往嘴里送的手。
而后魏谦蹬着他破旧的自行车赶往学校。
这一天,是魏谦参加中考的日子。
魏谦从来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谁,也不知道他长了几个鼻子几个眼,对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伙是个人渣王八蛋——这源于魏谦他妈十年如一日地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
传说那老不要脸的现在还在号子里蹲着,顶着个威风八面、十里飘香的光荣头衔,叫做“强奸犯”,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给出来——当然,魏谦也都不盼着他出来,一个屁都不会的老劳改犯,出来也是社会的负担。
魏谦想,最好那老货能在刑满释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监狱里。
老劳改犯制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一坨浆糊,当年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劳改犯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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