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三回缘去缘来第四(第2/3 页)
到一个大户人家去了。但愿她今后日子美满!我还是先回家去,带了母亲搬家。今后如有机缘,再去平州看看她是否安好。她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舜英妹妹,她总是望我过得好的!”
想罢,禁不住抹了一把痛泪,吉义收拾心绪,再往家里赶。
回到家,吉义即与母亲邢氏说要搬家。
邢氏十分诧异,问道:“我儿,你如何一回来便要搬家?”
吉义道:“孩儿这番出行,天幸发了横财。”附耳告诉母亲:“孩儿今有了一百两金子哩!咱母子俩穷日子可算到头了!母亲从今不必再辛苦纺线,孩儿自可奉养母亲,过好日子。”
邢氏听了,不免惊讶道:“我儿!你是如何得的许多金子!”板起面孔盘问:“可无犯法么?”
吉义眉头一耸,心想自己这一去,犯法自然是犯了,而且还接连犯下好几宗大罪:勾连强贼、纵放豆兵打杀官军、亲手打伤一个法师据说还是御法师、私通贵妇连带一个丫鬟……这些罪名算起来够砍三四次头的!怎能跟母亲实说呢?
因此吉义只笑笑道:“母亲勿忧。孩儿不过一时心慈,路上救了一只要被割熊掌的黑熊。那黑熊倒也知恩图报,即带孩儿往一处山窝中,刨出山贼所藏的百两金子。”
这已经算是吉义所能编的听起来最合理的谎言了。可是邢氏并不相信,伸手摸向吉义,一把揪住吉义的脸:“我儿!你还没有学得出息,先学会骗娘!你娘眼睛虽瞎,心却亮着!你这话骗鬼都不信。你爹生前,你娘多曾帮他断案拿贼。你今必是做贼了,能瞒你娘?”
吉义没奈何,只得跪下禀道:“孩儿知错了!不瞒母亲,孩儿委实不曾做贼,只是与强贼稍有勾连——孩儿趁官军与义军厮杀,捡到一副极稀罕宝贵的马鞍,心想没法卖,便去献给了邻县黑熊山的牛大王,他赏我一百两金子。”
邢氏听了点头:“这还像话,也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莫以为你娘会被吓着。你今长大了,你娘不怕实话说与你知——你爹生前,曾纵放一个为民除害杀了土豪劣绅被拿住要处死的侠客。说起来,不但与强贼勾连,还算监守自盗呢!这等事还不止一桩。比如偷盗,他也做过。”
吉义瞠目结舌,方知自己老爹生前原来也干犯法的事?
邢氏问道:“可记得你儿时与舜英等人读书,邻里有恶人,自称爱狗,家养恶狗,纵狗扰人,成日吠叫,使你等孩儿家不得专心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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