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4 页)
的衣角,其实也没抱太大希望,只是说:“快走吧,他们还等着呢。”
江煜枫往那群人的方向扫了一眼,轻描淡写地说:“我记得你以前不爱来这种地方。”
聂乐言面无表情:“是人都会变的。”
“才三个多月而已。”
她讪笑一下,而后却又不禁有点吃惊。
真是难得啊,他竟然也能将这种时间记得如此清楚,因为记日子这样的事一向都是由他秘书代劳的。年轻干练而又美丽的LINDA总是能够准确地背诵出与她有关的每一则数字信息,这其中当然还包括她的生日以及她与江煜枫的所有大大小小的纪念日,然后鲜花和礼物直接送到面前来。时间久了,居然也变得无惊无喜,反正她知道江煜枫有位能干的女秘书,可以将这些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而江煜枫自己,虽然记忆力惊人,但似乎并不屑于将脑细胞花费在这上头。
所以,多么难得,他恐怕连她的生日是几号都说不上来,却又偏偏将分手的日子记得那么清楚。
严诚他们已经在挑球杆,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倒仿佛每个人都是这项运动的爱好者。聂乐言不由得纳闷,怎么如今这些都市金领白领们都兴玩这个?就连江煜枫这样的人都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自己已经与时代脱节了?
平时虽然也曾在电视里看见过赛事直播,但她能叫上名字的斯诺克选手也只有国外的奥沙利文和国内的丁俊晖,主要还是名字的曝光率太高,才会被她记住。
其实她是真的不热爱体育,唯一会看的篮球,那还是因为程浩。他那时候是院系主力,打小前锋的位置,在球场上跑动起来,仿佛每一根乌黑的发丝都在阳光下跳跃闪耀。场上那么多人,她在场边却好像只能看见他——他小麦色的皮肤,他流畅的肌里线条,他的每一个眼神、跑的每一步,当然还有他投球时的姿势,那样美好顺畅,皮球通常都是“刷”地一声进了篮,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欢呼……
那时候去看程浩打球的女生特别多,而她就夹杂在她们中间,卖力地叫好鼓掌,偶尔也会与他的目光极短暂地交汇,然后再迅速错开。
他打球的时候尤其专注,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看见她。
又或许,他从来都只是视而不见罢了。
江煜枫已经放下水杯站起身来,修长的身影落在地板上,因为天花板四处都装着射灯,他的影子恰好便与她的有浅浅的交叠,看上去倒像是两个人靠得极近,正在耳鬓厮磨。
可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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