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插曲阅毕(第2/4 页)
骆驼香烟也,便每与馈赠,故不甚感激。吾同事之友,亦待我不薄,颇感其情。又一名曰金海者,来吾住所探望。因吾彻夜改稿未眠,于饭后沉沉睡去。待醒来时,彼已去矣。须臾收拾碗筷毕,惊见手机下压钞票数张。此友月薪不过千元,乃以半馈吾,实叫人惴惴不安。大方吾友对吾,尽皆如此。
然终日食俸与父母,见其均年逾六旬。吾非纨绔儿,于心何忍?尝有郁郁不得志之感,又恐失笑于他人,不肯表露。
鉴于此,遂抱厚望于书稿。岂能料诸事不顺?
想吾举仕不第,兼之女友离去,本已凄惨。出版之事又一波三折,甚哀。
初始,曾委一小婢为责任编辑。吾并不欺其年少,怎奈其于文稿上大动刀斧,削减数万余言。吾观敝文,虽字句欠于斟酌,但不至于如此乎。诸君请想,一二十万言之推理小说,如此删改,必或毁之主线,或伏线。吾安能容之,是夜连续笔耕不辍,至次日午后,方切停笔。二十小时有余,乃成一文章,告诫诸多处不得修改。
后,换一编辑。闻吾为《ID》作续集。便欲签后两本协议。吾大惊,未闻前约尚未复而后约至者,不能同意。出版社言欲出套书,亦是对作者与读者负责。吾怒,素闻篡臣王莽、董卓者,尚有礼贤下士之时也,何故如此相欺?!其曾谓吾曰,三月出版,不时,推至四月,又五月,至今未决,叫我失信于诸君。今又欲与后两本书相胁,口称若不予之,则签书出版还需延期!吾见其行,比之莽、卓之流,尤有不如,真无信也!倘彼真有心合作,安敢如此?此吾怒一也。又云,为读者、作者负责,简直信口胡言!吾之与出版社,乃同谋利益之一船人而。吾不诈彼,彼不欺吾,是为负责,焉有其他?又及对读者负责者,系于作者一身。吾发奋作书,实为感诸君之厚爱耳,于出版社有何相干?料诸君能见后文则心满意足,尚在乎出版社为何家耶?彼用此为说辞,吾怒二也。犯罪系列欲至几何?实吾所不知也,盖五、六本不能尽善也。今出版社以后书胁前书,吾深为不解!若吾笔耕不辍,作十余本,岂能尽数付与他?每每以前书作要挟,该当如何?吾乃卖书,又非卖身,怒其三也!
是故,昨晚中介电话相告此事,吾推脱身体不适,诚欲再作定夺。
吾友一忘年友,年约五旬,多智。吾以此事咨之,其略一沉吟,便称此事易也,可作缓兵之计。吾请闻其详。曰:君所惧者,一为有诈,二为贱卖。吾有一计,君可从之。可与出版社签下后两本协议。彼前书不出,则不予后稿。待签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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