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逃杀1(第2/2 页)
指爪上居然还套着一枚戒指。
“好奇怪。我没眼花的话。那应该是一枚戒指?”戈登不是因为怪物指爪上套着戒指而感到奇怪,他只是觉得这枚戒指眼熟。“这不就是在死者詹姆斯家里看到的詹姆斯夫妇合影照片中妻子艾莉手指上戴的那枚结婚戒指嘛!”
“特么的,这小破镇到底怎么了?!”戈登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琢磨。因为身后的裂头怪物又扑上来了。他及时翻身跃出窗台,躲过了身后怪物地一扑。双手扒拉着外墙管道,脚下在导雨管道上蹬踏两下就落在地上。还好教堂不过是二层楼高,跳下去惯性不大,很容易卸掉下坠的惯性。
接着三两步跑向自己停车的位置,坐入驾驶位,发动汽车,一脚油门,飞也似地逃离。驾驶着汽车,戈登还是心绪不宁,时不时地关注汽车后视镜。他在后视镜中看见有人正站在教堂二楼办公室的窗口凝望着自己。那人正是威廉神父。
“该死的!我就知道这老不死的有问题。”通过后视镜他还看到,那个裂头怪物也从教堂二楼跳了下去。就见怪物高高地把自己的脑袋昂起,从脑壳裂口处缓缓地蠕动着探出一根血肉模糊的大血管,血管口不断抽动着好像狗鼻子似的在嗅着空气。接着怪物认准了戈登驾车逃离的方向,四爪蹬地追了过来。“卧槽!这特么阴魂不散吗!”通过后视镜看到这一幕让戈登只觉头皮发麻。虽然他不大相信四条腿跑步能追得上自己的车速,但他还是嫌车轮子少了跑得不够快。
戈登并没有驾车往警局去,因为警局在五十多公里外的维森镇。埃克斯茅斯镇实在是人口太少了,而且几十年来从没发生过什么严重的案件,所以小镇上并没有设立警局。如果有事情发生基本上都是最近的维森镇警局出警处理。而戈登就是就职于维森镇警局。可现在他悲剧地发现,自己忘记给车加满油了,所以油箱里的油快见底了。但他又不能去加油站加油,因为他车后头还跟着那只怪物呢。
自教堂中逃出,那只怪物一直远远地追在后面。这一追一逃已经持续很久时间了。现在已经是凌晨,再继续下去天都快亮了。“还在追杀我是吧?!你可真上头啊!等着瞧我会让你后悔!”。戈登摸了摸自己的配枪,打转方向盘,往高速路旁的灌木丛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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