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替主子熬刑(第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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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二、万吟儿的案子,到底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大案。
温筝进了典狱司,统共被提审了两次。
一次是她脸熟的那位陈大哥,另一次就是她不认得的侍卫。
两人照例问,温筝照例答。
隐去了万吟儿和香囊一事,只说是那林二看自己美貌,见色起意。
每次询问后,温筝都在侍卫指点下,拿笔在供状末尾处,一笔一划签上自己的大名。
一日,陈大哥拿着她的供状,愁眉苦脸:“九千岁说,你这不行。”
一颗心高高提起。
不行是什么意思?
是她说的,他不满意吗?
可她没法子了。她若真是照实说了,把那万吟儿供出来,她相信夜祀一绝对会让她烂死在北典狱司里。
看着温筝一双大眼睛乌溜溜的乱转,陈大哥都快笑了,“九千岁说,你的字丑死了。”
陈大哥的转述还给温筝留了几分颜面。
实际上九千岁说的是:“狗爪子也写不出这样的字。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手还留着有什么用?不如剁了。”
“啊?”温筝一愣,脸刷地红了。
她从小跟着娘,娘没教过她识字写字。“温筝”那两个字,都是别的侍卫写了,她照着描的。
是丑了点。
陈大哥:“九千岁让你跟着监里的婆子,学好写名字。省得这供状,脏了他的眼睛。”
温筝没得选。
她被带到四人间里,跟着一个头发花白、面容整肃的老太太学写字。
老太太脾气不好,温筝写得不好,就用藤条抽她的手背。
一天下来,手背肿的高高的。
可温筝发现,自己好像没那么厌恶习字。
跟着老太太一起学写字的,还有几个年岁小的丫头。
熟了些一问。
有人是因打碎了主子喜欢的花瓶被送进来的,有人是被污偷了客人手帕送进来的。
倒是都没熬什么刑,只等着坐满三年五载,好放出去,继续当丫鬟。
春天很快过去,天气一日日热了起来。
正在温筝寻思着要不要想法子弄一套轻薄些的衣裳进来时,她被人弄出了北典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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