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3/5 页)
能性。
先是必须要问凶手作案时衣服去哪里了?那些衣服大面积染血,一出现必然引人注意。
19世纪,洗衣服很麻烦。除去自带家佣的富贵人家,伦敦人只要有一点闲钱,都已经习惯衣服交给洗衣房。或大或小,全伦敦有数千家洗衣房可供选择,几乎没人会在此方面省钱。
对此,雷斯垂德深有体会,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现场被血渍污染。
当时的住处没有自来水,从出门接水到彻底洗净衣物,要历经浸泡、涂肥皂、搓洗、晾干等等步骤,消耗了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衣服晾干后的熨烫。
目前,白教堂区及周边没有发现可疑的血衣。贫民窟没有安装自来水管道,而在合租房洗血衣,几乎不可能不被旁人发现。
如果杰森藏着血衣,他的房间势必有血腥味,这会引起同租者怀疑。
如果他选择烧了衣服,烧一套就是烧了一周的房租,表明他的经济状况比白教堂的平均线要高。同样,选择独居也表明经济水平较高。
排除了以上可能,必须就要怀疑共犯的存在。
凯尔西根据开膛手第三次作案时的异常,推测他受到某种刺激。可能是被害人碧丝卡带去的刺激,也很可能是凶手的亲密接触者带去的。
如果是后者,那位亲密接触者是否教唆犯罪尚不能定论,但是能肯定其隐瞒不报。
今天,雷斯垂德从侧写的几个方向着手,将手下分成三队分头探查。正要准备交接晚班,他被召唤回了总部。
‘啪—’
总警督将一沓报纸狠狠摔在桌上,严厉地扫视一圈被召集来的探长们。“十天了!从第一封威胁信出现起,到今天是整整十天了!你们查出什么来了吗?”
专门刑事部办公室鸦雀无声,没人敢撩虎须。
“没有!你们没有!上周二开始,每天都有自称开膛手的信件送到苏格兰场。
你们都知道,那不是第一时间送往苏格兰场,‘杰森们’先给报社寄信,由报社转交警局。现在所有人都在骂苏格兰场无能。”
总警督越说越气,“要让报社闭嘴,只有交出凶手。你们不仅没做到,还让更恶劣的情况出现了。
早上,一颗肾脏被寄到新闻社,下午所有报社都闻到了血腥味,加班加点印刷头版头条。全伦敦都认为开膛手越发疯狂,人心惶惶,都怕成为下一具尸体。”
“咳。”雷斯垂德不小心轻咳一声。
他保证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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