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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佣金,让她秘密杀害了城丸君,她很有可能为了还债答应下来。
也就是说,加寿子有可能是城丸先生的政敌所雇的杀手。
所以加寿子的最终目的,是完成雇主下达的任务,而非索取赎金。
再加上她在法庭上极为冷静的应对方式,极有可能是背后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在助力。
毕竟一个初中辍学、混迹酒色场的陪酒女郎,作案手段怎么会如此隐秘和利落?
对于「钻」日本法律空子这件事,她又怎么会如此清晰和透彻?
并且在这起案件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任何一张关于工藤加寿子的照片。
这让人更加浮想联翩……
二、引发争议的公诉期
公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刑事检控期限。
尤其在之前的日韩法律中,某些案件只要过了公诉期,罪犯就成了「自由人」,继续逍遥法外。
所以公诉期这个制度自诞生以来,引发了无数争议。
1982年,因为日本轰动一时的「松山陪酒女郎杀害事件」,公诉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凶手福田和子在公诉期即将结束的前11个小时,也就是1997年8月18日,被搜查机关以杀人罪起诉,最后因证据确凿,凶手于2003年11月被最高裁判所判处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抓捕时机再晚一点,凶手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自由生活。
然而,加寿子却很「幸运」,她坚持利用了公诉期制度的有限性和自身的沉默权,成功逃脱了法律制裁。
因为「城丸君事件」在日本引起了轩然大波,公诉期制度的合理性再次被放大在公众眼前。
此后,日本的公诉期制度也一直在发生变革。
2004年,第156号法律修改了原刑事诉讼法第250条,大大延长了追诉时效期间,强化了对杀人、伤害致死、强奸等重大犯罪的打击力度。
具体内容是:凶手被指控死刑的犯罪案件,公诉时效为25年(修改前为15年)。
凶手被指控无期惩役或无期监禁的犯罪案件,公诉时效为15年(修改前为10年)。
2010年4月27日颁布并实施的经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杀人刑事犯罪」的时效规定,改为无限期。
法律绝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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