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屠杀!(第1/3 页)
人命是什么?
对于兵奴来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浮屠骑的大人们才配讨论这个话题。
自已这种被煞气入体,活不过几年的兵卒傀儡,能多活一天都是好事,哪里有什么资格去讨论人命是什么。
不过哪怕是这样,这个曾经叫季云轩的兵奴,也有过这样闲暇的资格。
那时天灾还未降临,王朝还未倾覆时,那时的他,还可以在祖辈的庇佑下,读一读圣贤书,最大的烦恼也不过是先生的苛责或者父亲的失望。
但当天灾连连,饥民四起,自已的家也被所谓的起义军烧掠摧毁,自已的亲人都被割下头颅化为死尸之后,他也再没有了那份去谈论人命的闲暇。
人命是什么?这是老爷们才配讨论的问题,对于他来说,曾经的名字已经没了,学过的圣贤书更是早已忘记。
现在的他,是浮屠骑兵下辖的一位小小兵奴,骑兵大人们能杀他,刁民异族也能杀他,但他还想活下去,哪怕要承受煞气凌迟之苦,哪怕寿元日渐干涸,哪怕听命挥刀屠城,他也要活下去。
这狗日的世道,人命?人命就是自已手中刀!就是这具被煞气侵蚀的体魄!
当自已能挥刀随意砍下那些贱民的人头,自已的人命就掌握在自已手里!
一双粗粝的大手死死扼住了身下女子的脖颈,哪怕对方已经气绝,兵奴也没有放手,他只是死死盯着对方那死不瞑目的眼睛,或者,是在盯着那双无神瞳孔中映出的自已。
呵,又活了一天....
嗡!
一道冰蓝色的剑芒悄然划过兵奴的脖颈,脑袋轻轻滑落,意识渐渐离去。
原来...这就是死嘛...
爹,您还认得孩儿嘛....
噗通...被斩落的头颅重重坠地,而在兵奴的身旁,除了被他掐死女子外,还有被破开肚子的男子与一双被随意砍死的儿女。
连自已生命都已经模糊的兵奴,又怎么会在意其他人的性命呢?
这狗日的世道里,将军的大义,天子的社稷有人听,那这些凡人的存在,又有何人记得呢?
斩杀兵奴的身影伴随着冰蓝色的白光,一击之后飞速远离,翩若惊鸿般不留痕迹,
但数道猩红身影,却紧接着蛮横地撞碎屋舍,沿途的一切都在他们的愤怒中,彻底毁灭:
“该死!!被我等追杀,你还敢行凶?!”
“臭婊子!别让我我们抓到你!!不然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