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第2/12 页)
躺着任由司牧闹,只是在司牧玩闹之前,问出一个关键性问题。
“昨晚硃砂在吗?”谭柚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硃砂要是在,昨夜的事情,怕是半年内都翻不了篇。因为昨天阿姐一事,谭柚算是见识到了硃砂惊人的记忆力跟模仿能力,连语气都分毫不差。
他能把昨夜里的事情,分成五章八回,说给胭脂听,说给花青听,说给藤黄听,说给他认识的所有人听,而他每一次说的时候,现场必有一个忠实的观众——
司牧。
司牧眼底全是亮晶晶的笑意,连连点头,语气轻快欢喜,“在的在的,我特意喊他过来的。”
还是特意喊过来的……
谭柚又想抬手捏眉心,这劲可比酒劲大多了,让人头晕。
“但是后来我们落帐时,他便出去了。”司牧怎么可能让硃砂蹲在床边听。
谭柚这才轻轻舒了口气。
还好,勉强还能维持住驸马的体面。
“不过我都记得。”司牧微微偏头,谭柚侧眸瞧过去,就能看到他隐在头发跟中衣衣领中的暧昧痕迹。
除了这里,还有……
“这里。”司牧指锁骨,“你说你喜欢。”
司牧清瘦,锁骨精致明显,甚至好看,的确让人喜欢。
“还有这里,”司牧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衣服没掀开,只含糊地指了一下,“你说也喜欢,像红樱桃。”
司牧的手往下指,越过他自己实在说不出口的地方,最后落在脚踝跟脚背上。
司牧将白净骨感的脚丫子翘起来给谭柚看,脚指头羞涩地蜷缩起来,“你在浴桶里,捧着我的小腿吻我脚背,说好看。”
他身上每一块地方,包括清瘦可数的肋骨,谭柚都说喜欢。
她喝了酒,司牧却没有,可跟她唇舌缠绵时,司牧满嘴酒香。
她将酒的苦涩尽数吞进肚里,留给他的是酒的清香跟甘甜,以及满腔爱意和情话。
谭柚极少这么主动,又极少说这些露骨浓郁的情话,司牧整个人都醉在她怀里,像只掉进米缸里的饥饿老鼠,一下子幸福到招架不了,只能在她怀里拱来拱去,任由她拥吻自己。
跟话本里那些情浓时就爱引诗借句的人不同,谭柚的喜欢很干净。
清清爽爽的干净感,不似建在高处的楼宇,富丽堂皇让人心生不安,总觉得犹如海市蜃楼会随时消散。
谭柚的喜欢像是扎根于泥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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