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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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痕?呵,他倒希望是。不过被这样误会也好,比刮胡子刮伤要有面子多了。
“别这么多废话,好好练功。”他径直向自己房间走去。
摸了摸自己的枕头,很好,经书还在。
他哪里不明白阿暮的意思,可他短期内都走不了,他也害怕阿暮走掉。所以只好想办法藏着这本经书,能拖多久是多久。他不敢把东西藏到外面去,这毕竟是阿暮回家唯一的钥匙,他不想让她回去,但不能让她一辈子回不去。
后来王九又给枕头加了三层枕套,往里面塞了不少棉花,他本来想找人给缝上,又觉得有点过于显眼了。
王九叹着气往枕头上一躺,很好,很软和,一点也察觉不出来里面有东西。他错过了好多东西,想要弥补,可是老天爷似乎不愿意给他时间。
尔尔辞晚,朝朝辞暮。
那天他摩挲着阿暮镯子上的字,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因为看不懂。
自己以前那么有文化素养么?这八个字看着都是中文的样子怎么完全念不通啊?别的不说,“尔尔”是个什么东西啊?王九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其实等阿暮走了以后急得抓耳挠腮。后来是听了蛙仔的提议,去了大学门口盯梢了一个教授,拿着刀请人给解释的。
《诗经》啊,自己确实没读过。可是“天天从早到晚”是个什么表白的句子吗?他再失忆也知道句子里面该有动词吧,这句也没有啊。
王九觉得自己以前肯定文化程度不够,还是现在的他更聪明一些。只是想到这些又令他辗转反侧,昨晚在椅子上躺得腰酸背痛,本想着回来好好休息一会儿的。不过阿暮肯定更难受吧,他醒来的时候感觉阿暮几乎半个身子都悬空了,幸好自己搂得紧没有掉下去。
不行,城寨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就这破地方大老板还老想着抢夺过来?王九觉得得抽空去看看楼盘,就算阿暮不愿意住,哪怕当投资呢?
油麻地这块肯定不合适,王九站在巷尾,掏出一只烟点上,青烟袅袅升起,他的眼神深邃如渊。他的背后是十几个染血的S体,歪七扭八地倒满了整条后巷。
治安真是太差了,王九叹气。这还是大白天呢,他不过是来收个场子,场内已经满是血腥味。他出来透口气,又在巷子里遇见了埋伏的人群。对于一些稍微有些地位的人物,王九向来是不会下死手的,虽然以他的性子都想直接杀掉,可是帮派与帮派之间有自己的平衡。这一点王九很佩服大老板,大老板曾经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