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3 页)
项圈是最基础的款式,两段黑色皮革以喉结处的银色环扣相连,项圈大小已被调整到最佳,可以完美贴合颈间皮肤。
因此,只稍微用力,林驯就感到轻微窒息。
他脸热地点了下头。
听见霍霆霄又问在哪买的,声音带了丝笑,林驯脸更热了点。
他今天走了好几条街,路过的饰品店都没找到适合男生戴的款式,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成人用品店,找店主现做了一条不那么夸张的。
林驯摊开左手指了指掌心的伤疤,又指指颈侧,表示这里也有,戴项圈是为了遮住疤痕。
霍霆霄看着他,不置可否。
林驯心虚极了。
他怕对方误会,更怕对方认出他是谁。林驯实在不敢想象,如果霍霆霄认出了他,并知道他对他抱了什么样的心思,会露出多么鄙夷又嫌恶的表情。
这时就该庆幸,霍霆霄是个十足有涵养的绅士。
绅士不会逮着一个人的伤疤刨根究底。
然而他不知道,绅士此刻看他单膝点地、眼巴巴仰望人的样子,心里想的却是他还少了一条尾巴。
一条毛茸茸、会被打湿的尾巴。
没有尾巴,怎么算是一只合格的小野猫呢。
霍霆霄轻拍一下他的脸,靠回躺椅里,懒懒道:“在家不用守着我,你随便玩去吧。”
说完,他戴上头顶的墨镜,切断了交流窗口。
林驯自动将这句话翻译成“请不要打扰我”。
他放下毯子,识趣地走了。
以他的性格,做不到放开手脚“随便玩”,总待在房间似乎也不太好,于是他就去找纪叔,帮忙做点事。
纪叔随和健谈,喜欢园艺,很爽快地带他一起去花园修剪果树。
林驯一边打下手,一边知道了不少关于霍霆霄的生活习惯。
落日时分,他从果园回来,手里还拎了个小篮子。
霍霆霄正在餐厅一个人吃晚饭,看见他,有点好奇,问:“干嘛去了?”
林驯把小篮放到餐岛台上,从里面拿出一串红壳荔枝,冲他晃了晃。然后他把荔枝去皮泡了盐水,再装进果盘,给霍霆霄端过去。
霍霆霄看着他的脸,说:“有点红。”
林驯不好意思地抿了下嘴,拿出手机写:天热,陪纪叔摘荔枝。
霍霆霄“嗯”了一声:“甜不甜,你尝了吗?”
林驯打字说:甜的,你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