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3/7 页)
整部剧能够经久不衰这么长时间,除了本身的实力够硬外,也跟炎木城的发达有很大关系。
要知道炎木城作为王国南部的第一大城,不但本地人多有钱,同时还地处交通要地,不像王国北方地区那样会在冬季遭遇大雪封山这样季节性的交通阻断,因此本地的人口流动量极大,且一年四季从不断绝,几乎每天都会上成千上万的人口往来。
这其中自然不乏那种有钱有闲又开看戏的主儿,进城之后很容易就被街头巷尾那些炫酷的海报、以及各种自来水的安利人群,恭送进戏院贡献出一张门票。
毫不夸张的讲,但凡是从剧院的出来的,就没有哪个会说不看好的。彩虹歌舞团的人气也在节节攀升,粉丝之中甚至有不少外国人。其中一些还主动与彩虹歌舞团接触,邀请他们到杜兰王国之外的国家去表演,已然有要成为“国际巨星”的潜质。
不过对于这些邀请,瑟维丝悉数予以婉拒,她已经为接下来的行程做好了打算,要在来年开春返回北方松树镇。
自幼便随父母漂泊四方的她,已然将那里当成了自己的故乡,而且这也是卢德的安排,他们会在返回松树镇后,开始学习一种叫“电影”的全新表演形式。
这一天像往常一样,瑟维丝和团里的演员们完成了白天第一场的演出,正在后天这边吃饭休息。
正常情况下,像《岩窟王》这种时长超过三个小时的大型演出,同一组人一天能演一场就是极限了,而彩虹歌舞团并没有备用的“第二组演员”,一组人每天两场、连续演两个礼拜,铁打的人也能捶成渣。
但好在瑟维丝他们有卢老爷的支持,对方给他们带来了一种药神教出产的“提神饮料”,演出结束后只需要一小口,就能完全消除疲劳,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有这种神药加持,再加上团主大人承诺,一天两场赚三倍的工资,全团上下的士气直接拉满。
这时,一名场务小跑着来到正在闭目养神的瑟维丝跟前,轻声在对方旁边说道。
“团长,那个桑斯回来了。”
“谁?”
冷不丁听到场务说“桑斯回来了”,瑟维丝略微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前阵子那个一直嚷嚷着要跟卢德拜师的青年剧作家。
瑟维丝一直对这个家伙保持怀疑态度,因为她听说对方曾经专门为凯蒂的飞霞歌舞团撰写剧本,再加上前不久的剧本失窃案,让患有“凯蒂PTSD”的瑟维丝总觉得对方像二五仔,私下里从未放下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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