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吾女,甚好。”)(第1/4 页)
得了徒弟的孝敬,驳轮得意洋洋,喜得一连几日都在老友面前炫耀,那个白玉瓶子被他时常拿在手上晃来晃去。
嘴里念叨着小徒儿的种种好处,不料好友忽然出声道:“确实不错。”
驳轮愣了下,“那还用说?这可是老夫最喜爱的宝贝徒儿!”
他看着好友淡定饮茶的模样,那张漠然的俊脸与往日似乎没什么差别,但是驳轮注意到戈雁是用嘴巴说话的,不是用腹语!
上次他用嘴巴说话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来着?仿佛是杀了东川五邪,顺带把人家老窝端了个干净时,冷冷哼了声“垃圾”?
驳轮惊恐捂胸,将白玉瓶护在怀里,问:“你想干嘛?”
紫袍男子淡定喝茶,只道:“尔徒甚好。”
夸小徒儿就是夸自己,驳轮一得意起来,人就飘了,忽略了好友的诡异的之处。
直至次日,好友裹挟着小徒儿来到自己跟前,道:“吾女,甚好。”
瞿英珺与师父大眼瞪小眼,四眼茫然:“……”
驳轮:“!!!!!”
他足足过了半刻钟才反应过来,老头子当场就炸成了嗷嗷叫的公鸡,跟戈雁打了一架,打得昏天暗地,过了三日两人才回来。
瞿英珺:“……?”
此时驳轮一头白发活似鸡窝,鼻青脸肿,衣裳凌乱,好不凄惨。
明知修为比不过人家,打不过人家,可是一想到这个大尾巴狼在天元宗住了好几个月就为了拐走自己的小徒儿,他就气啊!
气疯了!
戈雁这个人驳轮是打从十几岁时踏入仙门就认识的,彼时双方都是天之骄子,不管是外出历练也好,还是大小比斗也罢,基本都是同进同出,如今数千年过去,他自认为世上最了解戈雁之人莫过于自己。
以往印象中,戈雁实力虽强,却自闭冷漠,不爱理人,说话惜字如金,是个一般人都受不住的狗性子,他孤家寡人惯了,早年因为一些外因脱离玄门后,便一直独自一人,神出鬼没,有时不知道躲哪儿自闭去了,若不是他自己乐意出现,驳轮也找不到。
便是因为如此,驳轮便认为好友是个讨厌麻烦,讨厌束缚之人,更不会愿意与任何人扯上关系,性子是狗了点,但还是很单纯的一老头儿。
谁能想到呢?这厮无缘无故留在天元宗这么久,竟是为了抢他徒儿!
最惨的是他这个师尊还打不过这狗东西!
接收到老头子委屈巴巴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