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旧案(1)(第4/5 页)
发生,但基本上都是私自去游泳的人,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侦破的就这一个案子。”小张一边回答一边把文件袋递给了许长生。
许长生接过文件袋,看见封面中央写着:金宏明故意杀人案,正下方是编号:莱安刑事—号。在案件编号下方写着:莱西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 纪钢。时间:2001年8月12日。
从封面上的单位标注来看,当时负责这一刑事案件的正是现在刚坠亡的局长纪钢,他当时任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看到纪钢名字的出现,许长生心里起了一阵波澜,看来之前隐隐的预感终于要被证实了。他马上小心地抽出了里面的案件资料,想不到在案件经过的描述开头马上看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潘成成和王浪,许长生顿时打起了精神,一页页仔细地翻阅起来,卷宗记录该案的案发经过大致如下:
2001年7月25日上午9点左右,李天一、潘成成、王浪三人结伴到莱西湖游玩。在河头店村附近的一条山路上,三人向村民洛小艺问路,被洛小艺丈夫金宏明误以为是在调戏她,于是金宏明拿着砍柴刀向李天一等三人冲去。
李天一等三人见势不妙,马上沿着山路往湖边跑去,金宏明在后面紧追不舍,逼迫跑在最后面的李天一最后跳入莱西湖里。
半个多小时后,等潘成成和王浪返回寻找李天一的时候,湖面上已经不见李天一的身影。他们拨打李天一的手机,手机显示无法接通的信号,他们以为李天一已经自行回家,手机可能已沉入湖底,所以他们俩也回了家。
但回家后他们去李天一家没发现李天一回来,于是把情况告诉了李天一父亲李武德。李武德预感大事不好,因为他知道李天一游泳水平很一般,于是又一起返回河头店村附近的湖面寻找,最后在下午2点,也就是距跳湖事发5个多小时后发现了浮出水面的李天一尸体。
随后李武德马上报了警,警察在河头店村金宏明家里把他擒拿归案。在随后的调查中,金宏明坚称他无罪,他只是把他们三人赶跑后就回家了,当时根本还没有跑到湖边。但潘成成和王浪作证说金宏明一路追赶他们到了湖边。
由于李天一跑在最后差点都被金宏明的柴刀砍到,他们听到了李天一大呼救命的喊声,跑远后回头看见李天一已经跳到了湖里,而金宏明还站在湖边朝他扔石块。
另外,调查组还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毛彩凤,她反映当时她正好去湖边,看到金宏明慌慌张张地从湖边上来,当时她还问金宏明怎么了,金宏明没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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