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单手举鹿(第2/3 页)
不大,鹿角甚至都没有完全长开。
天边一只苍鹰张开翅膀,从方浩头顶斜飞而过;脚下的几只金鱼,一直在穿花绕树。
方浩很快解决了战斗,闻了闻身上没有先前的那股恶臭后,就跃上了岸边,取出一件玄色长袍套穿在身上。
“看来离开之后,需要在领几件这样的衣服,穿起来真舒服。”
方浩晋升相蕴境之后,宗门就送来了三套白袍和玄色长袍。
不过现在就剩下他身上这一件了,其他的衣服不是在战斗中损毁,就是练功被撑破了。
“主要是免费,不领白不领!我要是不领的话,别人不是也会领吗?”
方浩一直很佩服曹操,这位“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枭雄,深合他意。
他甚至一直将自己比作方孟德,只是可惜生错了时代。
但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
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他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修士。
天赋卓著就不说了,还是个重生者。
现在的修为虽然不高,但是我师傅厉害,靠了个大腿。
我师傅的大腿有多粗,你知道吗?
不好意思,你所有的肢体加起来,也没我师傅的的大腿粗。
这样粗的大腿,方浩自认为除了自己以外,无人能够受此殊荣。
方浩在这转转,那瞅瞅之后,终于是确定了一处比较僻静的竹林。
这里很安静,他甚至都没有听到蚊虫的哼咛。
他拨开一根根竹子,视野也是逐渐开阔,前面是一大片空地,地下堆积着落叶。
还未到秋季,这里却落满了金黄色的树叶,方浩非常吃惊,却听到了一阵阵不合时宜的声音。
震惊,两只大型哺乳动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实在是在挑战人类的底线,动物的极限。
这一切究竟是道德的扭曲,还是法律的枉顾?
方浩摇摇头,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
他可不是标题党,不需要靠这样吸引眼球。
他通过这眼前这两只彩色的麋鹿,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从今以后,我允许你们称呼我方雪岩!”
方浩嘎嘎笑道,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将来掌握无数高手的隐私,然后靠此称霸天下,一统修仙界。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甚至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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