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2/3 页)
杏子,还是很在意。建议你亲我两口安慰安慰我,给我点努力的动力。”
郑时朗难免想到昨晚的事:“昨晚……抱歉,是我唐突了。”
“唐突什么?”
郑时朗的喉结动了动,他挣开了秦霁渊抓着的手,转了转手腕:“我先走了。”
他在躲什么,自己的感情吗?
秦霁渊感觉自己从来没看清过这个人。他矛盾到离奇,他尽全力埋藏自己的情感,分明是天生的赌神却从不信运气。那现在又算什么,自己算什么,算他理智的缺陷还是被算计的主人公?
他是郑时朗啊,从不做任何无用的事,不多说一句无用的话。想要留住他,就必须具备吸引他的价值。他或许这辈子都不会爱人,只在乎每个人背后可利用的部分。
还能怎么办,让自己有用一点呗。秦霁渊破天荒起了个大早,准备去干正事。
同样起了个大早的还有冯清筠。
他握着一本诗集,在公园里来回踱步。似乎连树上停着的几只鸟也嫌他烦,大叫着飞走了。他错过公园的清晨,错过最干净的风景,只是踱步,从亭子的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
直到他等的人出现。她着一身鹅黄色旗袍,踩着素白色的高跟鞋,滴答滴答地从凉雾中走来。发间别了许多桂花样式的发饰,如星落银河。冯清筠的脚步终于停下来:“桂……桂小姐,你来了。”
“是我来得太晚了吗?你在这等了很久了吧,不好意思呀,让你久等了。”她拉着冯清筠坐下来,“怎么脸红成这样,是不是冻着了。真是我的不好,我该早点来的。”
“没有没有,我也才刚到……大概是路上赶了点,所以脸有些红吧,不打紧的。”他赶紧把手中的诗集翻开。
诗是他们相知相识的媒介,在诗里,这种稚嫩的悸动好像都会化为对诗词的热情。在这点上,他们是相似的。但他们喜欢诗的理由却全然不同。他们曾谈及这个问题,冯清筠的回答是:
“独爱跨越时空,去寻先人所知所感的过程。人于时间而言虽渺小,共情力却能延长不过须臾的寿命。似乎千百年前,我就在这里望这轮明月。”
周林不一样,她当然也爱浪漫,但她从不求永恒:“我喜欢诗里的生命力,它自带一种希望,一种渴求,一种乐观。万物万事皆如此,纵使穷途末路,总有希望在。”
“可诗并不总是乐观的。”
“但人是。每一首被创作下来的诗,哪怕是牢骚之语,在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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