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章(第2/3 页)
张仲还没上任,万一被好事之人抓住小辫子可不好,于是不惜花费百两黄金将杨媚娘赎出,要带她回家。
众所周知,明朝官员俸禄很低,尤其是还没上任的官员。就算是老家的乡绅富豪会给些资助贿赂,也不够挥霍的。那张仲嫖妓用的是什么钱?自然是老婆从家里带出来的钱。
赵县丞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辈子攒下的积蓄,竟被供养出来的女婿拿去嫖妓了。
那么张仲是怎么把杨媚娘带回家的?像纳妾一样抬着小轿从后门接回来?并不是。
张仲私通媒妁,按照娶正妻的那套流程将杨媚娘「娶」进了家门,堂而皇之做出「停妻再娶」的事。
「停妻再娶」的意思是,没跟妻子离婚,又娶了个妻子回来,相当于现代的重婚罪。只不过,他对外没有声张而已,否则乌纱帽肯定不保。
当时虽然是男权社会,但又是一个讲究伦理道德的社会。在对男性纵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些许限制,要遵守基本的人伦,不然的话社会就乱套了。
因此,身为「正妻」的女性,被赋予了有限的权益;正妻在家中拥有较高的地位,对家中的部分事物也有一定的决定权。
比如,妾室能否住在家中,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若妻子反对妾室进门,丈夫只能将妾室安置在家外。一旦妾室进入家门,应该对正妻毕恭毕敬,做小伏低。
另外,娶妻是父母之命,有媒妁之约,妾室只能称为「纳」。
但这一切都被张仲打破了,愣是把只能做妾室的娼妓「娶」回了家。
这么做是因为他爱杨媚娘爱到不行吗?
并不是,他的此举包括之后的所作所为,能够充分展示出,这么做纯粹是对老婆的侮辱。作为之前当上门女婿、被逐婿所受到的「屈辱」的报复。
这还没完,张仲风流成性,途经越州的时候,又相中了一个名叫唐菱的女人。
为了把唐菱搞到手,张仲竟然也是用明媒正娶的方式,把唐菱娶了回来。
可怜的唐菱进门才知上当受骗,屋里早有两个女人虎视眈眈盯着她了,自己真正的地位只是妾室而已,随即嚎啕大哭。
正经人家的姑娘哪有愿意当妾的?一来是妾室的地位低下,容易被欺负;二来说出去也会被外人瞧不起,家族面子无处安放。心甘情愿当妾室的女人,要么是自甘堕落,要么是为了生存。
可唐菱被张仲骗上床进了张家的门,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只能随遇而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