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章(第2/3 页)
我捉凶心急,也自信护那说书姑娘周全,便也应了。
与付良找到她时见她一脸慌乱又谄媚的样子,我觉得甚是可爱,后来抱她回府的时候想着,若是这厢了了,把她留在身边未尝不可。
只是结果不如人意,林府小姐死了,还差点搭上郁巧那条命。
仵作验出,我们赶到之时,林府小姐死了还不足一个时辰。
算上我们进林的时间,凶手必定不是往我们来时方向逃跑的。
唯一的可能性是,他藏在林子里。
再入天水林时,我与郁巧试着往天水林里头走去,意外发现了那间放着楚星之位的小屋。
郁巧吓得往我怀里躲,我一面安抚,一面关注屋内的一切。
打翻的昙花花盆、被扣破的木板地面、沾了血迹的麻绳……屋内的一切,昭示着这里便是案发现场。
只是……
那被抠破的木地缝隙中,夹杂着几根狼毫毛。
这支皇上赠予我的狼毫,从西域进贡,取自当地狼王,其成色、材质非一般毛笔可比。
上一次使用,还是在案发前日,我交于郁巧,给她第二日作画用的。
郁巧?
为何会有这狼毫毛,许是林府小姐也有一只同样的狼毫,许是凶手掳走郁巧时粘上的。
若她真的是凶手,又何必在林中帮我挡那一箭?
虽然那一箭于她是皮外伤,可若没有她,我便是凶多吉少了。不过也是这次受伤,我才发现这姑娘手上有这么多细小的伤,有的疤都上了年纪,还有不少茧子。
看来从前没少过苦日子。
也难怪为了一百两银子连这种话本都接。
……
经郁巧提醒,我吩咐付良去查梁、林、杜三家在宁城的往事。果不其然,三名死者于八年前,在天禄书院便已相识,手上还染了条人命。
「当时有个功课十足好的少年,只是说话细声细语,脾性软弱,敏感多疑又细腻得很……刚开始大家只图新鲜,后来书院里人人笑他,说他为何不投胎做女子,偏是一副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但他确实心仪林府千金,还写了不少情诗。不过后来没过多久,他便在众目睽睽下,投河自尽了……」
「据村民们说,他跳河之际,含恨说,来世不愿生于这荒唐世代,只愿下一世堂堂正正是自己。」
「当时和他同窗的人自这件事后,便都搬离宁城了。他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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