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举证质证(第2/3 页)
,上面却有严孟伟的签字,因为杀人的过程跟严岢无关。
接下来,李春雷又出示了另一组证据,却是跟严岢有关。
这是警方从严岢家里,搜查到的三本专业书籍,《禽类解剖学》、《动物解剖学》和《人体解剖学》,其中重点书页,都用红色的波浪线进行标注,颈部、腿部的大动脉,能够迅速造成失血过多,造成死亡等。
其中《人体解剖学》上,人类颈部动脉的部分,非但被标注出来,上面还有一个字,杀,附加三个感叹号。
除此之外,还有新华书店的购买单据以及录像等,证明这些书籍都是严岢去购买的。
还有一份笔迹学证明,通过提取严岢以往写教案的字体,并经过分析,证明那个“杀”字,并非严孟伟所写,而是来自于严岢。
“请值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害人查看。”方朝阳道。
严岢的脸色非常阴沉,仔细看了看,随后又交给辩护人,田云苏看过之后,被呈交到法官席上。
这次,方朝阳等三人看得格外认真,半晌后才还给了公诉人。
“被告人严岢,你看清楚了吧?”方朝阳问道。
“看清楚了!”
“有异议吗?”
“有!”
“有什么异议,讲出来。”方朝阳道。
“书是我买的,却是小伟要求的,因为他不愿意出门见人。检察员已经明确标注出来,并非我本人的主观意愿,另外,那个杀字不是我写的,这几本书买回来之后,我根本不曾碰过。”严岢道。
“公诉人解释一下。”方朝阳道。
“这是权威的笔迹认证,不会有错,你说没写,不代表没写,另外,根据严孟伟的供述,那些重点内容,就是你标注的。”李春雷道。
“孩子的话不可信,这点法律也认可吧?还有,我是他一向尊敬的父亲,潜移默化,他也可能模仿我的笔迹。”严岢争辩道。
“我们并没有发现,严孟伟在模仿你的笔迹,他的字体很容易辨认。”
“不是我写的!为什么非得要栽赃给我?这是欲加之罪,一个字又能说明什么?”严岢脖子上青筋暴露,肢体动作却有些慌乱。
“这是暗示,要想杀人,从颈部动脉下手。”李春雷道。
“辩护人有异议吗?”方朝阳问道。
“有!”
“请发表看法。”
“审判长,我认为,单凭一个字来断定就是严岢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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