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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尊耀,当着审判长的面喊出来的。
为了让二审改判,林森浩一方进行了哪些尝试?黄洋的家人又会如何面对?
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渴求正义,但对正义的不同理解,造成了人们的巨大分歧。伴随林森浩的生死之争,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舆论的狂暴之下。
二、狂暴之下
一审宣判后,林森浩将被转移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那里集中关押了上海市一审以上的死刑人员。
在被转移的路上,「平静」得近乎冷酷的林森浩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判了死刑。他感到不安,焦虑,心跳越来越快。午饭只吃了一个包子,突然就涌到嗓子眼儿,他把它吐了出来。
第二天,律师唐志坚带着一审判决书,来到看守所会见林森浩。唐志坚试着和林森浩沟通案情,但发现很难。
他说的话就跟他的表情一样,是冷静的、硬邦邦的。
有时,唐志坚只能把话题扯远,跟林森浩闲聊。
说起家境,林森浩和黄洋惊人地相似:父亲都老实本分,母亲患病,没有劳动能力。两位高才生都上进、孝顺,得了奖学金,都会寄给家里。黄洋是家中独子,而林森浩一家是兄妹五人。他们都急需要钱。
在担任林森浩的二审辩护人期间,唐志坚和他见了20多次,情感、信任逐渐在两人之间建立。
但作为律师,职业道德要求他不能感情用事,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维护合法权益的选择并不多。
在没有刑讯逼供、林森浩自认投毒的情况下,想如林父愿望的那样做无罪辩护,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让二审改判,改成什么呢?
要么,是罪名不变,但刑罚从死刑立即执行,变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要么,改变案件定性,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其他罪名。
律师当然知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因民间矛盾激化,比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是否应该适用死缓,判断的主要标准有三条:
第一,被害人在起因上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第二,被告人案发后是否进行积极赔偿,是否真诚悔罪;
第三,是否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在这个案子里,黄洋没有过错。案发后的积极赔偿行为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