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章(第2/3 页)
书中内容如此有趣,那个时代的风土人情,跃然纸上。
比起枯燥的文献,这部书简直像小说一样引人入胜,或者说,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小说。
我完整地看完了那些书,陷入了作者所记录的那个世界。
我开始对作者感兴趣,开始抛开著作,去研究他本人。
越是研究,就越是被他的人格魅力吸引。
他留下的文字,幽默,却又温柔、悲悯。
他本人,也应当如是。
这样的人,不应该被掩埋于历史长河。
然而由于资料有限,无论我如何细挖,都找不到对他的记载,无法还原他的历史身份。
我想,这大概会成为我一生的遗憾。
直到一个雨夜,我抱着书离开学校,被一辆电瓶车迎面撞翻。
再醒来,就在战场上,成了一个无名之卒。
好在我熟读史书,对古代排兵布阵的方法很有研究,加上读书时,每天锻炼,身体素质很好,才活了下来。
三年后,甚至封了侯。
可这对我,并没有什么意义。
我与绝大多数都说不上话。
我好像一粒尘埃,漂浮在空无一物的宇宙。
孤独几乎要将我压碎。
即便努力融入,却仍只是一个异乡人。
像个历史的旁观者,独立于时代之外,无法与人产生羁绊。
直到后来,我在酒楼里遇见了她,十六生。
那是我研究了六年的人,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羁绊。
那一刻,我终于不再孤独,灵魂有了依附之处。
我不再是异乡人,我的存在有了意义。
继续相处,我发现,她比我想象的,还要有魅力。
年轻的十六生,不,我应该叫她,霍思弗,善良纯真,又与众不同,像棵野草一般生命力十足。
谁能不心动呢?
朝朝暮暮的相处中,我无法控制地爱上了她。
我很害怕失去她,在这样混乱的时代,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消失。
我像捧着一捧泡沫一样,小心翼翼地维护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念想。
许是感念我的真诚,从城北回去的那天晚上,她点了头,说愿意嫁我。
我也曾纠结过,爱上一个古人,这样对吗?
后来,就不想了。
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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