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章(第2/3 页)
就决定去找小所。<ol><li>在网上找了一家个人所,其网上的宣传资料,把那个负责人描述的能力非凡。<li><ol>
就电话联系,决定见一下面。
没想到,那个所竟然在一个居民小区里面,是民宅,门边墙上挂着他们所的牌子。
接待我的实习律师,年轻的美女。
客厅里放着打印机和几张桌子,其他房间都是住人的,有厨房。
所里只有负责人与一个挂证的律师,还有那个接待我的实习律师,不像网上说的有十几个人。所里的事情有负责人和他老婆来管,他老婆不是律师。
他们要求中午饭在事务所吃,饭菜是自己做。通常是负责人和他的老婆以及实习律师三个人一起吃。
想想他们三人一起做饭,吃饭的画面,我很想笑。
了解的有效信息是:这个事务所,用自己家住房办公,房租省了;自己的老婆管理,所有可能节省的办公费用,都能省下来。
那位实习律师很想让我过去,她觉得自己天天与他们夫妻一起吃饭很别扭。
虽然我很喜欢那位小美女,也与她聊得来。
狠狠心还是没去。
实习期满后,她也走了,到一个大所去了。
五年过去,那个律师事务所,还在民宅里。还是夫妻店。没别的律师去那里。<olstart="2"><li>后来,又通过熟人联系了一个事务所,说,案源很多很多。<li><ol>
我本来想等一等。
但是所主任说,他们有非诉的业务,非常需要有人干,很缺人,关系不转过来,也能干。我就去了。
到了以后,慢慢了解到,事务所的实际控制人是一个大老板。老板常年在国外,遥控指挥,实际经营的公司有30多个。但是从工商登记上看,都跟他没有关系,就这个事务所也在别人的名下。大部分律师都是挂证的,只有4个律师在那干活。
这个律师事务所是给老板的企业集团服务的,律师必须按照老板的要求干活。
(评论区有人说,为什么律师要听老板的?
因为律师事务所是老板开的,老板给律师发工资。)
后来有一件事把我给吓跑了,离开了那个事务所。
他们向一家企业放高利贷,放了1000万。借款期到了,他们一看,只能够收回来200万的利息,觉得没意思。借款企业是用在建工程抵押的,当时那个楼已经封顶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