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第1/2 页)
王直很小的时候,他爹就因为在海上搞走私,被官府当成倭寇杀死了。
虽然他和他爹都是南直隶的,但他爹因为在老家活不下去了,在王直很小的时候便带着他去福建沿海跑船了。
说起来他爹也很惨,原本是徽州府的一个盲流子,游手好闲,不愿意做工,一家人天天吃了上顿没下顿。
王直记得他很小的时候他娘因为生病加上吃不上饭,没几天人就没了,那之后,他爹在狐朋狗友的劝说之下,认为出海走私是一件来钱很快的活,运气好了,一趟就能赚够一辈子的钱。
于是王直的爹就带上王直,跟着他那个所谓的朋友直奔福建沿海而去,结果第一次出海,就被官府的人抓了,当成倭寇就地处决。
后来王直才知道,他爹那个所谓的朋友,就是官府的人,官府需要一些冤大头凑人头出政绩,于是他爹就傻乎乎的跟着去了。
幸亏当时王直年龄太小,没跟着上船,他爹出事之后,他东躲西藏了很久,什么都干过,甚至还混进船厂做了一段时间的工,只是后来差点被发现,王直不得不离开。
他从福建沿海一路东奔西走,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干过。
直到前些天,王直听说有人在招兵,顿时来了精神,心里想着自己说不定就能混进去呢?混进去的话以后最起码不愁没饭吃了。
不过如今的王直连身契都没了,在整个大明都相当于黑户,沿海地区像他这种人不在少数,很多都和他一样,父辈要么在海上搞走私,要么就是干脆在海上当起了海盗,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这些人的孩子为了避免受到牵连,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身份,成了黑户,就像王直,但凡有个身契他也不会混的这么惨。
此时的王直已经顾不得这些招兵的人是为朝廷招兵还是为海盗招兵了,他想着的只是活下去,他已经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当得知招兵的这些人不看身契的时候,王直并不感到高兴,在他看来,不看身契基本上等同于海盗。
海盗招兵他不是没见过,只是那时他还不是无路可走,并没有加入,但此时王直已经没得选了。
只是让王直感到奇怪的是,这伙海盗的首领居然是个女人,准确点来说,王直甚至能看的出来,这个女孩似乎比自己还要小几岁。
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正常,别说沿海了,就是整个大明,十岁出来干活参军的都不在少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穷苦人家的孩子很多到了八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