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第1/3 页)
留下字条:「销案,就能找到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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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造成了肉体上的「基础伤害」之后,真正的报复,才刚开始。
是那个毒贩跟我说的。
「把一个人变成行尸走肉,只需要有限的几个步骤,两三天,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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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断他的手指之后,我开始按照当年和毒贩学的方法,按部就班地做事……
一。不让他睡觉,不让他穿衣服;
二。继续对他进行适当的肉体伤害;
三。逼他喝自己的排泄物,并被镜头记录,这一条,是为了剥削尊严;
四。逼他辱骂自己,并被镜头记录,这一条是为了消除自我认知;
五。逼他自残,同样要被镜头记录,这一条,是自杀模拟;
六。逼他不间断看这些记录24小时以上。
于是,我让赖梓豪经历了这些。
两天后,他的神志已经被完全摧毁,再也无法正常地回答我的问题。
我解开了他身上的绳子,他立刻蜷缩在全屋最黑暗的角落里。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
他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我走过去,告诉他,「你看的那些视频记录,都在我手上,如果你告发我,所有的视频都会传到网上。」
他不答话,但身子颤抖的更厉害了。
于是我又说了一遍,「如果你告发我,你那些毫无尊严的视频都会传到网上。」
我笑起来,将这句话,又重复了十遍。
直到他狂叫起来。
他痛苦的狂叫,在那一刻,让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
就像,赞歌。
在赞歌里,我执行了那个毒贩教我的最后一步。
七。在无光环境,幽禁超过两天。
那毒贩说,前面的六条,都是夺去一个人的作为「自己是人」的认知。
而幽闭,才是真正让人脑产生病变的手段。
我将赖梓豪重新绑好,堵好他的嘴巴。
然后,将屋里所有的光亮都遮掩起来。
做好一切,欣赏了几分钟他痛苦而无声地挣扎后。
我出了门,去往警局,执行计划的下一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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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于寻道,今年35岁。十年前,领养了淼淼。从此,她是我最宝贵的人。
囚禁赖梓豪的第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