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第2/3 页)
第二天,茉莉她爹就又偷了茉莉母亲好不容易挣来后藏起来的钱去了赌场。
终于,在茉莉七岁那年,这般摧折的日子到了头。她爹输急了眼,又听信旁人说庄家出老千的传言,去集市抢了把杀猪刀把庄家和一个无辜路人捅死了,后来被判了死刑。
从那时起,茉莉就从赌棍的孩子,摇身一变成了杀人犯的孩子。转变之快,被他人唾弃之深,立刻加剧了一个等级。
茉莉在学校被同学欺辱得受不了,哭着回家找母亲说自己不想读了。而母亲只是疲倦地抬一抬眼,眼袋下垂得可怕:「孩子,收拾收拾东西,我们走吧。」
这一句话就已经够了。
她们离开了家乡,去投奔在千里之外另一个小镇里生活的大舅。尽管她们娘俩的日子并没有好过到哪去,但总比被当过街老鼠的好。
茉莉知道,在家乡,她将是那个永远带有血色污点的人。她和母亲不会再回去,永远不会。无论是物理还是心理上的过去,她都下定决心坚决摆脱。
所以,她一直深埋在心的愿望之一,就是尽快在大城市扎根,扎稳了,再把母亲接来与自己同住。
而且,要风风光光、令小镇所有人都艳羡地接。
所以她才死死把住阿粥,因为他是茉莉所能接触到的男人里,无论家庭还是长相,条件最好的那个。
但她不是。
所以,她就像所有想抓住男人心的女人一样患得患失。开始疯狂研究菜谱和一切能使自己越变越美的手段——包括整容。
茉莉辞了职,在阿粥的介绍下,进了一家传媒公司搞人事。她本来跟人力资源沾不上任何边,但面试她的老板似乎很喜欢茉莉对小众音乐的侃侃而谈,但又没法把她安排进专业性高的部门,只好放进了人力。
说是搞人力,无非就是接待接待面试人员之类的杂活,跟之前的前台工作没什么不同。但对茉莉来说,她所能接触到的人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她也不再跟前同事合租房子,开始自己租单独的屋子住。
没有人跟她分享同一张床、同一个衣柜的滋味真是欲罢不能。晚上跟阿粥缠绵的时候,他们在一米八的大床上翻滚,实在是不亦乐乎。
「阿粥,」某次滚完床单后,茉莉走过去抱住在窗前抽烟的阿粥的腰,把脸靠在他的背上。「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你的父母啊。」
话音刚落,茉莉就明显感到男人的背肌绷紧了。
「你见他们做什么?」阿粥回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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