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8 页)
颇贵,人以流亡。方春东作,宜及时务。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群公庶尹,各推精诚,专急人事。罪非殊死,须立秋案验。有司明慎选举,进柔良,退贪猾,顺时令,理冤狱。‘五教在宽’,帝《典》所美;‘恺悌君子’,《大雅》所叹。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酒泉太守段彭讨击车师,大破之。罢戊己校尉官。
二月,武陵澧中蛮叛。
三月甲寅,山阳、东平地震。己巳,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栗栗,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甽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夏五月辛酉,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秋七月辛亥,诏以上林池篽田赋与贫人。
八月庚寅,有星孛于天市。
九月,永昌哀牢夷叛。
冬十月,武陵郡兵讨叛蛮,破降之。
十一月,阜陵王延谋反,贬为阜陵侯。
二年春三月辛丑,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诏书曰:‘不伤财,不害人’,诚欲元元去末归本。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僣侈。有司废典,莫肯举察。《春秋》之义,以贵理贱。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朕在弱冠,未知稼穑之艰难,区区管窥,岂能照一隅哉!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
甲辰,罢伊吾庐屯兵。
永昌、越巂、益州三郡民、夷讨哀牢,破平之。
夏四月戊子,诏还坐楚、淮阳事徙者四百余家,令归本郡。癸巳,诏齐相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
六月,烧当羌叛,金城太守郝崇讨之,败绩,羌遂寇汉阳。秋八月,遣行车骑将军马防讨平之。
十二月戊寅,有星孛于紫宫。
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堂。礼毕,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
三月癸巳,立贵人窦氏为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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