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杂证谟非风(第1/6 页)
非风诸证治法(共十二条)
属性:凡非风证未有不因表里俱虚而病者也,外病者病在经。内病者,病在脏。治此之法,只
当以培补元气为主。若无兼证,亦不宜攻补兼施,徒致无益。盖其形体之坏,神志之乱,皆
根本伤败之病,何邪之有?能复其元,则庶乎可望其愈。
一、初病卒倒,危急不醒,但察其有无死证。如无死证,而形气不脱,又无痰气,但扶
定掐其人中,自当渐醒,或以白汤、姜汤徐徐灌之,亦可待其苏醒,然后察证治之。若无痰
无气,而息微色白,脉弱暴脱者,急以独参汤或淡姜汤灌之俱可。若其有痰甚者,以前治痰
法吐之;其痰不甚,或以白汤调抱龙丸一丸,以暂开其痰。无痰声者不可用。若因气厥昏沉
而气壅喘满,气闭不醒者,则用淡姜汤调苏合丸一丸,以暂开其气。若气不壅满者不可用。
其有久之不醒,或牙关不能开者,则以半夏或牙皂、细辛之类为末,少许吹入鼻中。有嚏者
可治,无嚏者不可治;或以皂荚为末,捻纸烧烟冲入鼻中亦可。
一、人于中年之后,多有此证,其衰可知。经云∶人年四十而阴气自半,正以阴虚为言
也。夫人生于阳而根于阴,根本衰则人必病,根本败则人必危矣。所谓根本者,即真阴也。
人知阴虚唯一,而不知阴虚有二∶如阴中之水虚,则多热多燥,而病在精血;阴中之火虚,
则多寒多滞,而病在神气。若水火俱伤,则形神俱弊,难为力矣。火虚者,宜大补元煎、右
归饮、右归丸、八味地黄丸之类主之,庶可以益火之源;水虚者,宜左归饮、左归丸、六味
地黄丸之类主之,庶可以壮水之主。若气血俱虚,速宜以大补元煎之类,悉力挽回,庶可疗
也。凡多热多火者忌辛温,及参术姜桂之类,皆不宜轻用;多寒多湿者忌清凉,如生地、芍
药、麦冬、石斛之类,皆非所宜。若气虚卒倒,别无痰火气实等证,而或者妄言中风,遽用
牛黄丸、苏合丸之类再散其气,则不可救矣。
一、非风有火盛而病者,即阳证也。火甚者,宜专治其火,以徙薪饮、抽薪饮、白虎汤
之类酌而用之。火微者,宜兼补其阴,以一阴煎、二阴煎、或加减一阴煎之类主之。凡治火
之法,但使火去六七,即当调治其本。然阳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