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她应该喜欢蓝色吧?(第2/4 页)
了一个这样的错觉:他是不是也可以找个人,幸福长久的共度余生?
后来,他扳倒了自己的父亲,从他手里夺走一切,终于全面接管了布曼家族。
他以为,他会很开心。
但其实,并不。
也不知道是在关注那个小女孩的第多少天,他才发现,原来那个小女孩已经长大成人了。
她喜欢画画,喜欢小动物,喜欢可可爱爱的东西。
她应该喜欢蓝色吧?
因为她的书包,雨伞,鞋子大都是蓝色的。
最后,她还交了一个男朋友。
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那天以后,他去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雾蓝色了。
……
回忆就到这里。
唐德把酒瓶往后一推,摸出手机给库勒打了过去。
“库勒,你去一趟圣彼得大学,替我办件事。”
*
秦嘉月还没出院,姜亦乔只能一个人上课。
第一节下课,她还在座位上整理笔记,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肘被戳了一下。
她抬头看去。
前排的女同学递过来一张纸条。
姜亦乔神色疑惑。
但在看完纸条的内容后,她才面向女同学点了点头,说:“谢谢。”
女同学笑着说了句不客气。
刚刚那位女同学递来的纸条上写着:
【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上午十一点,来这里:威廉姆大道96号。】
虽然纸条没有署名,但她知道,应该是唐德。
姜亦乔把纸条收了起来,在座位上细细思量。
蔻里提醒过她,让她以后不要跟唐德接触。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她确实不应该跟他接触。
因为,他可是做毒的。
在她的认知里,做毒的那些人,心狠手辣,毫无人性。
碰到那样的人,于情于理,她都应该要避而远之的。
但——
唐德知道她母亲的事情。
而且上次,唐德救过她。
如果他想伤害她的话,应该不会救她的。
或许,她可以选择相信他一次。
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反复思量了好久好久。
终于做出了决定。
她把课本收拾好,喊了前排的女同学。
女同学回头。
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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