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伤寒典2(第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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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者不可治。
又按∶弘治辛酉,金台姜梦辉患伤寒,亦得此舌,手足厥冷,呃逆不止,众医犹作火治,几致
危殆,判院吴仁斋用附子理中汤而愈。夫医之为道,有是病必用是药,附子疗寒,其效可数,奈何
世皆以为必不可用之药,
宁视人之死而不救,不亦哀哉!凡用药得宜,效应不异,不可便谓为百无一治而弃之也。
饮水(十九)
属性:凡伤寒饮水,因内水消竭,欲得外水自救,若大渴欲饮一升,止可与一碗,常令不足,不可太
过。若恣饮过量,使水停心下,则为水结胸,留于胃则为噎、为哕,溢于皮肤则为肿,蓄于下焦则
为癃,渗于肠间则为痢下,皆饮水太多之过也。又不可不与,又不可强与,故曰∶若还不与非其治
,强饮须教别病生也。
凡阳明病口燥,但欲水而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也,必将为衄,不可与凉药。
按∶饮水一证,本以内热极而阳毒甚者最其相宜,若似乎止宜实邪,不宜于虚邪也,而不知虚
证亦有不同。如阳虚无火者,其不宜水无待言也,其有阴虚火盛者,元气既弱,精血又枯,多见舌
裂唇焦,大渴喜冷,三焦如焚,二便闭结等证,使非藉天一之精,何以济然眉之急?故先宜以冰水
解其标,而继以甘温培其本,水药兼进,无不可也。其有内真寒,外假热,阴盛格阳等证,察其元
气,则非用甘温必不足以挽回,察其喉舌,则些微辛热又不可以近口。有如是者,则但将甘温大补
之剂,或单用人参煎成汤液,用水浸极冷而饮之,此以假冷之味,解上焦之假热,而真温之性,复
下焦之真阳,是非用水而实亦用水之意,余用此活人多矣,诚妙之甚者也。惟是假热之证,则证虽
热而脉则微,口虽渴而便则不闭者,此而欲水,必不可与,若误犯之,则其败泄元阳,为害不小,
有不可不慎也。
三阳阴证辨(二十)
属性:足太阳膀胱经病,凡发热头痛,腰脊强,肩背痛,脉浮紧者,是皆太阳证也。若肩背畏寒,恶
心欲呕,或眼目无神,不欲见人,喜暗畏明,眼眶酸涩,或喜向壁卧,或戴眼上视,或头倾身痛,
甚或颜色清白,隐见青
黑,或丹田无力,息短声微,气促而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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