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死亡的泥潭(第5/8 页)
掌大权、权倾东亚。他死在烈火烹油锦上添花一样的富贵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真的是成功人士,而且他个人的成功建立在他的国家富强的基础上。由此可以确定,他是金国的功臣,他的确是金之兀术。
女真语,兀术是“头部”的意思。
那么怎样评价他呢?个人觉得,他是麦哲伦。
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在人类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他用航海证明了地球是圆的。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壮举,是有划时代意义的。所以每一个中国孩子都从教科书上知道了他是一个相貌轩昂、衣饰华丽、理想远大、重于实践的伟大人物。
实际上呢,他也是一个丑恶的海盗。
他的生平浓缩在菲律宾群岛中胡穆奴岛上的一块石碑上。这块石碑正反两面都铭刻着文字,一面写着人类伟大的航海家、冒险家麦哲伦先生在此岛逝世;另一面写着丑恶凶残的海盗麦哲伦在此地犯罪时被当地的原住民当场击毙!
完颜宗弼的一生也可以这样总结。
他对宋朝来说是一个屡战屡败、不停挑衅、没有勇气、败了就使阴招的可耻敌人。一生中极少表现出一个战士的本质,却每每以战士自诩。简直是不知所谓。另一方面,他为自己的民族利益尽了一切努力,尝试了所有手段,最终还是成功了。
如此而已吧,还能说什么呢?
时光凝固在公元1148年十月,这时金兀术终于死了,金熙宗的桎梏尽去,一身轻松,他是真正意义上的金国皇帝了。这时他二十九岁,年富力强,学识广博。顺便说一下,他从小受的是全盘汉族文化教育,师资力量比赵构当年差不了多少。这些年来,他的政府、他个人的形象都有极其明显的汉化特征。金熙宗的个性也是少有的温和,举一个小例子。他曾经外出打猎,向导把他误带进了沼泽里,搞得他步行出来,满腿污泥。就算是一个平常人,这时也不免要破口大骂。而有权势的人,肯定会动用皮鞭或者刀子,让那个混账向导用哀号声来平息他的怒火。
可金熙宗没这样做,他一笑了之,上马回家。
这是多么仁慈的心性,这是多么宽厚的胸怀!就算在汉族的贵人中也不多见吧。可是金兀术死后没多久,这个人的心性大变,没白天没晚上地喝酒,酒后更是残暴,不是用鞭子抽周围的人,就是用刀子砍。一个月之内,他居然亲手杀了他的皇后、四个妃子以及他的亲生儿子魏王完颜道济。
这种反差很显然是不正常的,其原因用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来思考的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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