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3 页)
一刻吗?赵孙齐很清楚。他不懂,为什么明明脑子那么清醒,情绪却几近崩溃,“我看透了!在座的每个人都是疯子,你们需要一个替死鬼,凭什么是我?凭什么是我!有本事去抓那个真鬼啊!”
“你进去时柳琴就已经受伤这样重要的证词现在才说,已经太晚了。这种能洗脱嫌疑的关键性证词,当然要越早说越好,现在才说,无非是——”秦霁渊用手指沾了点杯中的茶水,在桌上写下一个“慌”字,“狗急跳墙了,赵老板。”
“而且赵老板,你的推理实在拙劣。我和柳琴姐从来没有不合过,她见我是新人,常常照顾提点我。她要和萧老板去过好日子了,做姐妹的都为她高兴,她也不会在意什么头牌不头牌。我们俩的关系,去问问百老汇的其他姐妹,或者问问萧老板,大家都知道的。”周林又回头朝村上看去,“少佐,我没必要在这件事上撒谎,证人这样多,撒谎是不合算的。”
周林想起和柳琴在百老汇的日子。那时的柳琴名震上海,艳丽动人,虽名为柳,却从不爱绿色这样朴素的颜色。她爱紫色,贵气逼人的紫色,要围上三圈珍珠,披上料子最好的白色皮草,懒懒地盘一个头,簪上各色明媚的花。还要涂上浓艳的脂粉,勾得人找不着魂。
风光无限,也不过是玩物而已。好听点是取悦自己,其实不过都是取悦那些贵客罢了。她一生不识几个字,只会照猫画虎地写自己的名字,这是萧老板教她的。漂泊半辈子,终于在萧老板这里找到个定所,哪怕只是嫁给萧老板做第八房姨太太,进了萧府还要处处被嫌处处被排挤,她也从没有感觉这样安心过。
她要离开百老汇了,离开这个给她机缘的地方。收拾东西时,姑姑领来一个新人,她穿得很干净,一身素白。这种打扮是不适合这种风月之地的,会被厚重的脂粉染脏。她瞧着这个新人,模样端正,温婉可人,身材娇小,活像个女学生呢。
这个新人就是周林。
柳琴其实很喜欢女学生,她想读点书的,可惜没机会。进了这行,客人也不看她识不识字,客人只在意她的身段,她的妆扮。客人认得她的名字,因为这个名字代表着这张脸,这具身体。她不认得她的名字,直到萧老板教她写字。
她迎上去,手上的东西也不整理了。左一句右一句地同周林攀谈起来,她亲自为周林打扮,为她簪花,用的全不是自己那种艳丽丽的东西。她喜欢周林这种干净劲,打扮得差不多,她突然停了手:“我瞧妹妹实在像个女学生,还抱着本书,我实在是……妹妹,你不该在这里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