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小儿则2(第12/14 页)
而手足厥冷,仍用前法,佐以八味丸、十全大补汤
而痊。
又治数小儿,皆以补中益气汤、六君子汤、六味、八味等丸,相间用之,皆得全愈。
癫痫诸经义及大人证治诸法,俱详载癫狂门,所当参阅。
溺白(三十五)
属性:小儿便如米泔,或溺停少顷变作泔浊者,此脾胃湿热也。凡饮食不节者多有此证,然亦有气虚
下陷而然者。若脉证兼火者,当清利,宜导赤散,或四味肥儿丸。若饮食过伤兼胀滞者,宜保和丸
、大安丸。若形气不足,
或黄瘦,或呕泄者,宜五味异功散,或***汤,或补中益气汤。若肝肾火盛,移热膀胱者,必兼
痛涩烦热,宜七味龙胆泻肝汤。若脾胃本虚而复兼湿热者,宜***汤加炒黄连。若止见溺白而别
无烦热脉证,则但节其生冷水果及甘甜等物,不久自愈。切不可因其溺白,而过用芩、连、栀子之
类,多致伤脾而反生吐泻等证,渐至羸败者,是皆误冶之害也,不可不察。
变蒸(三十六)
属性:巢氏云∶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钱仲阳曰∶变者,易也。小儿在母
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脏腑之神志,自内而长,自下而上。
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日一变蒸,即觉情志有异于前,何也?长生意志脏腑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
添精神?盖人有三百六十五骨节,以应天数,内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共有三百二十数,自下生
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遍,亦曰一蒸。凡一周遍,乃生虚
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膀胱;九十
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小肠;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
变三蒸,生胆;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大肠;二百八十八日九变
,生脾;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胃,此所谓小蒸毕也。又手厥阴经为脏,手少阳经三焦为腑,
此一脏一腑俱无状,故不变不蒸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
三百八十四日,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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