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3 页)
的理论家,表演家。但他没办法改变的是自己,他写不出带有浓重感情色彩的文字,例如情诗,所以他去写表达观点的,极度锋利的文字,让你只能看见他的态度,忽略他从未表达过自己情感的这个蹊跷之处。
但秦霁渊大概是察觉不到的。因为郑时朗在他面前并不是黑白的。面对这个人,郑时朗破天荒地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他了,仔细回想起来,见他的几面,自己也破天荒地穿了几回有颜色的衣服。
从许多他所看过的文学作品里,很难抽象出喜欢的概念。这种情感是文字写不明白的,更非他之所敢知。
郑时朗,你又在无意义的乱想,你得小心了。他再一次警告自己。
他的确要小心了,因为他要去的地方,已经到了。
捉迷藏
今天的杏子依旧着一身利落的白。同周林的素白不一样,她喜欢穿塑型度比较高的衣服,喜欢偏硬的布料,喜欢衣服有棱有角的那种凌厉。
“郑先生,你来了。不好意思,你都没有提前说一声,我还来不及摆茶招待你。”
郑时朗也以他一如既往的温和对待她:“没关系,是我没同小姐打声招呼就突然登门,是我无礼了。我此来是想带你去逛逛上海比较有代表性的地方,听说小姐对中华的文化很感兴趣。”
“那真是太好了,一直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但总担心你太忙了。郑先生,你的脸色看起来很差,还好吗?”村上杏子抬手想去摸摸他苍白的脸,郑时朗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她的手。
“我没事,多谢关心。”
杏子尴尬地收回手:“郑先生好像很喜欢黑色呢。”
“杏子小姐也很喜欢白色,不是吗?”
“是,我很喜欢白色。因为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最具有迷惑性。虽然世人皆知不能凭借一个人的穿着来判断一个人,但还是会先入为主,这很有趣,不是吗?好像穿一身白衣就可以耍一耍每一个见过面的人。”杏子的笑容从来不会让人感觉温和,她的笑里掺杂了很多东西,有势在必得的傲气,也有鄙夷,还有几分恶作剧得逞的快感藏在里面,总之是让人不十分舒服的笑,“郑先生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
郑时朗也报之一笑:“我自认没有眼力,所以从不信我的眼睛。我不习惯用视觉去判断一个人,我喜欢从言行和举止来判断。所以印象的话……大概是白玫瑰吧,骄傲凌厉,迷人危险。”
郑时朗的笑没有这样咄咄逼人。他只是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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