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公堂(第2/4 页)
这一大清早,他都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早茶,前堂的鼓声,便一阵急过一阵地响了起来。
满心恼怒的来到大堂,刚一落座,身边的师爷已将一纸诉状,飞快地递了上来。
他的脑袋立马就大了起来。
原告是户部侍郎王廉的独子王庸。
被告徐长安。
现场证人唐正,吴子建,孙权。
事发于今晨卯时末刻时分,平康坊与崇仁坊之间的十字大街上。
所告之事,乃是被告徐长安寻衅滋事在先,无故殴打原告王庸,致其鼻骨折裂,后脑肿胀,全身多处损伤,多次出现休克,幻听,惊厥......等症状。
原告请求简直不要太简单。
要判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折旧......精神损失费,合计白银三千两。
并依律治其重罪!
又是平康坊?
这个长安城最有名的销金之窟,纨绔子弟荟萃之地,自他上任以来,就从未消停过,特别是一帮子半大少年,几乎就成了他这地儿的常客。
争风吃醋,打架斗殴......
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太多太多。
轻车熟路,以至于这些身出名门的家伙,连讼师都懒得请了,直接就将战场搬到了公堂。
一个个那是赤膊上阵,舌生莲花,口吐芬芳......
难怪圣人有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可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周县令叹了口气,心里却是极快地盘算开来:若是换做其他寻常百姓,这样的案子,判决可以说是简单至极。
不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儿么?
但此案的关节之处,却不在案件本身,而在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上。
因为他们的身份就不是寻常百姓。
权势滔天的侍郎大人公子自不用说。
就算被告徐长安,杏林书院学子,还有个“靖西伯”的爵位将要勋袭。
虽说这是个没实权,甚至连虚职都不挂的二等伯爵,但也不是自己这样的绿袍小官能随便糊弄的啊!
所以无论如何,这表面功夫肯定还是要做足的。
......
周县令慢慢放下手中茶盏,道:“你继续说。”
叫唐正的证人道:“眼见情势不可收拾,我和吴子建,孙权便急忙上前劝阻。”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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