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杂证谟痰饮(第1/12 页)
经义
属性:《气交变大论》曰∶岁土太过,饮发中满,食减。
《五常政大论》曰∶太阳司天,湿气变物,水饮内蓄,中满不食。
《六元正纪大论》曰∶少阴司天,四之气,民病饮发。太阴所至为积饮,痞隔。土郁之
发,为饮发注下。
《至真要大论》曰∶岁太阴在泉,民病饮积。岁阳明在泉,民病喜呕,呕有苦。太阴之
胜,饮发于中。太阴之复,饮发于中,唾吐清液。太阳之复,唾出清水,及为哕噫。诸病水
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
论证(共六条)
属性:痰饮一证,其在《内经》,止有积饮之说,本无痰证之名。此《内经》之不重痰证,概
可知矣。及考痰之为名,虽起自仲景,今后世相传,无论是痰非痰,开口便言痰火。有云怪
病之为痰者,有云痰为百病母者,似乎痰之关系,不为不重。而何《内经》之忽之也。不知
痰之为病,必有所以致之者。如因风因火而生痰者,但治其风火,风火息而痰自清也。因虚
因实而生痰者,但治其虚实,虚实愈而痰自平也。未闻治其痰而风火可自散,虚实可自调者
,此所以痰必因病而生,非病之因痰而致也。故《内经》之不言痰者,正以痰非病之本,而
痰惟病之标耳。今举世医流,但知百计攻痰,便是治病。竟不知所以为痰,而痰因何而起,
是何异引指以使臂,灌叶以救根者乎?标本误认,而主见失真,欲求愈病,难矣!难矣!
一、痰之与饮,虽曰同类,而实有不同也。盖饮为**之属,凡呕吐清水,及胸腹膨满
,吞酸嗳腐,渥渥有声等证,此皆水谷之余,停积不行,是即所谓饮也。若痰有不同于饮者
,饮清澈而痰稠浊。饮惟停积肠胃,而痰则无处不到。水谷不化而停为饮者,其病全由脾胃
;无处不到而化为痰者,凡五脏之伤皆能致之。故治此者,当知所辨,而不可不察其本也。
一、痰即人之**,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
,则形体强,营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败,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
元气之病。尝闻之立斋先生曰∶使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