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杂证谟血证(第5/19 页)
实,或宜兼补,或
宜兼清,所当酌也。若以假火作真火,则害不旋踵矣。
一、气逆于脏,则血随气乱而错经妄行,然必有气逆喘满,或胸胁痛胀,或尺寸弦强等
证,此当以顺气为先,宜陈皮、青皮、杏仁、白芥子、泽泻之属主之。有火者,宜栀子、芍
药之类,兼以平肝;无火者,宜香附、乌药、干姜、郁金之属用行阴滞。然此必气实多逆者
,乃堪用此。盖气顺则血自宁也。其或实中有虚,不堪消耗者,则或宜暂用,或酌其佐使,
不可拘也。
一、凡火不盛,气不逆,而血动不止者,乃其元阴受损,营气失守,病在根本而然。经
曰∶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伤,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吐衄,阴络伤则血内溢,
血内溢则后血。此二言者,最得损伤失血之源。故凡治损伤无火无气而血不止者,最不宜妄
用寒凉以伐生气,又不宜妄用辛燥以动阳气。盖此二者,大非真阴亏损者所宜,而治此之法
,但宜纯甘至静之品培之养之,以完固损伤,则营气自将宁谧,不待治血而自安矣。且今人
以劳伤而病者多属此证,若不救根本,终必败亡。方列后条,用宜详酌。
一、吐血失血等证,凡见喘满、咳嗽,及左右腔膈间有隐隐胀痛者,此病在肺也。若胸
膈膻中之间觉有牵痛,如缕如丝,或懊嘈杂有不可名状者,此病在心主包络也。
若胸腹膨膨,不知饥饱,食饮无味,多涎沫者,此病在脾也。若胁肋牵痛,或躁扰喘急不宁
,往来寒热者,此病在肝也。若气短似喘,声哑不出,骨蒸盗汗,咽干喉痛,动气忡忡者,
此病在肾也。若大呕大吐,烦渴头痛,大热不得卧者,此病在胃也。于此而察其兼证,则病
有不止一脏者,皆可参合以辨之也。其于治法,凡肺病者,宜清降不宜升浮。心主病者,宜
养营不宜耗散。脾病者,宜温中不宜酸寒。肝病者,或宜疏利,或宜甘缓,不宜秘滞。肾病
者,宜壮水,宜滋阴,不宜香燥克伐。胃病者,或宜大泻,或宜大补,当察兼证虚实,勿谓
阳明证尽可攻也。
一、治血之药,凡为君为臣,或宜专用,或宜相兼,病有浅深,方有轻重。其间参合之
妙,固由乎人,而性用之殊,当知其类,故兹条列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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