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杂证谟遗精(第2/6 页)
∶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
《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
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
《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
《调经》、《本神》等论曰∶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经,而成此形。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
《六节脏象论》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
《痿论》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脉,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肾主身之
骨髓。
《卫气篇》曰∶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其
气内干五脏,而外络肢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
,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
《疏五过论》曰∶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后贫,名曰失精,
五气流连,病有所并。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神,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故贵脱势,
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
论证(共三条)
属性:梦遗精滑,总皆失精之病。虽其证有不同,而所致之本则一。盖遗精之始,无不病由乎
心,正以心为君火,肾为相火,心有所动,肾必应之。故凡以少年多欲之人,或心有妄思,
或外有妄遇,以致君火摇于上,相火炽于下
,则水不能藏,而精随以泄。初泄者不以为意,
至再至三,渐至不已,及其久而精道滑,则随触皆遗,欲遏不能矣。斯时也,精竭则阴虚,
阴虚则无气,以致为劳为损,去死不远,可无畏乎。盖精之藏制虽在肾,而精之主宰则在心。故精之蓄泄,无非听命于心。凡少年初省人事,精道未实者,苟知惜命,先须惜精。苟欲
惜精,先宜净心。但见伶俐乖巧之人,多有此病。而田野愚鲁之夫,多无此病。其故何也?
亦总由心之动静而已,此少年未病之前,所当知也。及其既病而求治,则尤当以持心为先,
然后随证调理,自无不愈。使不知求本之道,全恃药饵。而欲望成功者,盖亦几希矣。
遗精之证有九∶凡有所注恋而梦者,此精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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