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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北平人。他几乎有点自愧是北平人了。他有点知识,爱清洁,可是,他看出来,他缺乏着乡民的纯朴,力量,与从地土中生长出来的智慧。有许多事,乡民知道,乡民能作,而他不懂,不能作。他的知识,文雅清洁,倒好象是些可有可无的装饰;乡民才是真的抓紧了生命,一天到晚,从春至冬,忙着作那与生命密切相关的事情;而且到时候,他们敢去拚命——尽管他们的皮肤是黑的,他们的血可是或者比他的更热更红一点。
他开始不注意自己的外表。看着自己身上的破衣服,鞋子上的灰土,和指甲缝中的黑泥,他不单不难过,而反觉得应当骄傲。他甚至于觉得乡民身上若有虱子,他就也应当有几个。以前,在北平的时候,他与别的青年一样,都喜欢说“民众”。可是,那时节,他的“民众”不过是些无知的,肮脏的,愚民。他觉得自己有知识,有善心,应去作愚民的尊师与教主。现在,他才知道,乡民,在许多事情上,不但不愚,而且配作他的先生。
他开始放弃了大学生的骄傲,而决定与乡民们在一块儿工作,一块儿抗敌。而且,要把他所知道的教给乡民;同时,也从乡民学习他所不知道的。
他不大会唱歌,而硬着头皮给百姓们唱抗战的歌曲。他不会演戏,而拉长了脸上台。他不会写文章,可是拧起眉毛给人们写抗战的故事。同样的,他不会骑马放枪,可是下了决心请百姓们教给他。他甚至于强迫自己承认,乡下的红裤子绿袄的姑娘比招弟更好看。假若他要结婚,他须娶个乡下姑娘!
同时,百姓们是那么天真,他们听,看,相信,他那连牛都不高兴接受的歌曲,话剧,与故事。他更高了兴,不是因为自傲,而是因为他已和乡民打成一片。他相信自己若能和乡民老在一块儿,他就能变成象乡民那么纯朴健壮,而乡民也变成象他那么活泼聪明;哼,打败日本简直可以比杀只鸡还容易!
这天真,高兴,自信,使他忘了北平。在北平,他一筹莫展;现在,他抓住了爱国的真对象。爱国成了具体的事实——爱那些人民与土地。战争,没想到,使都市的青年认识了真的中国。
他更瘦了些,可是身量又高出半寸来,他的脸晒得乌黑,可是腮上有棱有角的显出结实硬棒。没法子和乡下青年打篮球,他学会和他们摔跤,举石墩。摸着自己的筋肉,他觉得他能一枪把儿打碎两个敌人的头颅。
热血循环得快,他的想象也来得快,他甚至于盘算到战后的计划。他想,在胜利以后,他应当永远住在乡下,娶个乡下姑娘,生几个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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