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第3/4 页)
们的防风林、沙滩、落日、小阁楼、甘蔗汁和他们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历程,以及那深挚得令人堕泪的爱情。于是,忽然间,我的“低潮”过去了,我的“烦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书房里,开始执笔写《彩霞满天》了。
不可否认,写作的过程仍然艰苦。我有个最坏的写作习惯,一旦文思潮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猬,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
《彩霞满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地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地说了一句话:
“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作更改,使若干“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性。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地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交代一些书中并未交代的事情。
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
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
陈樵与何雯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
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
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警察,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帖帖。
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
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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