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妇人规1(第16/19 页)
也。
陈临川曰∶尝试推巢氏所论云妊娠脉养之理,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
一脏一腑,表里之经,余皆如此。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胆,所
以养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
月四月。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
,胃脉也。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属
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又况母
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
后待时而生。此论诚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余因述其说。
一、胎有男女之辨。《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颅囟经》曰∶三阳所会则生男
,三阴所会则生女。葛仙翁曰∶男从父气,女从母气。《圣济经》曰∶天之德,地之气,阴
阳之至和,流薄于一体,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则
成女。是以胎有男女,则成有迟速;体有阴阳,则怀有向背。故男动在三月,阳性早也;女
动在五月,阴性迟也。女胎背母而怀,故母子腹软;男胎面母而怀,故母之腹硬。此皆
得理之谈,所当察也。至若褚氏以精血之先后言男女,《道藏经》以一日、三日、五日得者
为男等说,总属亿度渺茫,非有确见也。余不敢遵信,故别有微论,列子嗣类。
安胎(二十)
属性:凡妊娠胎气不安者,证本非一,治亦不同。盖胎气不安,必有所因,或虚或实,或寒或
热,皆能为胎气之病,去其所病,便是安胎之法。故安胎之方不可执,亦不可泥其月数,但
当随证随经,因其病而药之,乃为至善。若谓白术、黄芩乃安胎之圣药,执而用之,鲜不误
矣。
一、胎气有寒而不安者,其证或吞酸吐酸,或呕恶胀满,或喜热畏凉,或下寒泄泻,或
脉多沉细,或绝无火证,而胎有不安者,皆属阳虚寒证,但温其中而胎自安矣。宜用温胃饮
、理阴煎之类加减主之。亦当以平素之脏气,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