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传忠录1(第4/7 页)
伤人者也,主杀
主害者。凡此之类,皆言外来之邪。但邪有阴阳之辨,而所伤亦自不同。盖邪虽有六,化止
阴阳。阳邪化热,热则伤气;阴邪化寒,寒则伤形。伤气者,气通于鼻,鼻通于脏。故凡外
受暑热而病有发于中者,以热邪伤气也。伤形者,浅则皮毛,深则经络,故凡外受风寒而病
为身热体痛者,以寒邪伤形也。经曰∶寒则腠理闭,气不行,故气收矣。炅则腠理开,营卫
通,汗大泄,故气泄矣。此六气阴阳之辨也。然而六邪之感于外者,又惟风寒为最。盖风为
百病之长,寒为杀厉之气。人身内有脏腑,外有经络,凡邪气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
留而不去,乃入于孙络;留而不去,乃入于络脉;留而不去,乃入于经脉,然后内连五脏,
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气自外而内之次也。然邪气在表,必有表证,既见表
证,则不可攻里。若误攻之,非惟无涉,且恐里虚则邪气乘虚愈陷也。表证既明,则里证可
因而解矣。故表证之辨,不可不为之先察。
一、人身脏腑在内,经络在外,故脏腑为里,经络为表。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经,是为
十二经脉。以十二经脉分阴阳,则六阳属腑为表,六阴属脏为里。以十二经脉分手足,则足
经之脉长而且远,自上及下,遍络四体,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手经之脉短而且近,皆出
入于足经之间,故凡诊伤寒外感者,则但言足经不言手经也。然而足之六经,又以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而三阳之经,则又以太阳为阳中之表,以其脉行于背,背为阳也。阳明为阳中
之里,以其脉行于腹,腹为阴也。少阳为半表半里,以其脉行于侧,三阳传遍而渐入三阴也。故凡欲察表证者,但当分前后左右,而以足三阳经为主。然三阳之中,则又惟太阳一经,
包覆肩背,外为周身之之纲维,内连五脏六腑之肓?此诸阳之主气,犹四通八达之衢也。
故凡风寒之伤人,必多自太阳经始。
一、足三阴之经皆自脚上腹,虽亦在肌表之间,然三阴主里,而凡风寒自表而入者,未
有不由阳经而入阴分也。若不由阳经迳入三阴者,即为直中阴经,必连脏矣。故阴经无可据
之表证。
一、寒邪在表者,必身热无汗,以邪闭皮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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