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左传 昭公元年三十二年11(第3/10 页)
他们的罪状相同。自己有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就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就是不干净,杀人而没有顾忌就是贼。《夏书》说,‘昏、墨、贼,处死’,这是皋陶的刑法,请照办。”于是就杀了邢侯陈尸示众,并且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摆在市上示众。
孔子说:“叔向,他有着古代流传下来的正直作风。治理国家大事使用刑法,不包庇亲人。三次指出叔鱼的罪恶,不给他减轻。做事合于道义啊,可以说得上正直了!平丘的盟会,责备他贪财,以宽免卫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凶暴。让鲁国季孙回去,称道他的欺诈,以宽免鲁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凌虐,邢侯这次案件,说明他的贪婪,以执行法律,晋国就做到了不偏颇。三次说话而除掉三次罪恶,加上三种利益。杀死了亲人而名声更加显著,这也是合乎道义的吧!”
昭公十五年【原文】
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其在莅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莅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楚费无极害朝吴之在蔡也,欲去之。乃谓之曰:“王唯信子,故**于蔡。子亦长矣,而在下位,辱。必求之,吾助子请。”又谓其上之人曰:“王唯信吴,故处诸蔡,二三子莫之如也。而在其上,不亦难乎?弗图,必及于难。”夏,蔡人逐朝吴。朝吴出奔郑。王怒,曰:“余唯信吴,故置诸蔡。且微吴,吾不及此。女何故去之?”无极对曰:“臣岂不欲吴?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吴在蔡,蔡必速飞。去吴,所以翦其翼也。”
六月乙丑,王大子寿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
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穆子弗许。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不为?”穆子曰:“吾闻诸叔向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适,事无不济。’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赏所甚恶,若所好何?若其弗赏,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则进,否则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所丧滋多。”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围鼓三月,鼓人或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修而城。”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而顿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获一邑而教民怠,将焉用邑?邑以贾怠,不如完旧,贾怠无卒,弃旧不祥。鼓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义不爽,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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