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第2/4 页)
,肝為腸神也,*生即陽、夭,夜外念安其志,勿誦惡語,即陽神魂守中。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
下得其位,上失其主,即司天布正,木運反虛也。雖交歲而天未遷正,中運勝即地見丁酉,獨主其運,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是名二虛者已。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
即雖陽年,虧及不同。
災亦然。三日肝自病,風化不令,運失其壬,未得其位,天如布退,可得遷正,不假復而正角。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
推之天別,又及幾分,天如復位,故得相招者也。
差之微甚,各有其數也。
差七分,計一百五日,即大差之期也。差五分,即七十五日,其下者又微也。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
上律蘿賓,下呂南呂,上大角不應,下少角應,故二角失而不和也。後壬午遷正之日,即上下角同聲相應。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即至乙酉,甚即至甲申,甚速微徐也。
當刺脾之俞。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豚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火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不息,三遍而嚥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肝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之井也。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真至玄,大道冥然,五神各位,氣缺三田。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本章完)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
乙得其位,上失其庚,即謂柔失其剛也。雖得其歲,即庚未得中位也,乙得下位,□治其地。上位庚失其剛干,故中金運不得太過,反受火勝之也。
上位失守,下位無合。
乙未在下主地,孤立也,上無剛干正之,天運虛。
乙庚金運,故非相招。
上下相招,*陽相合也。司天與運各得其化。
布天未退,中運勝來。
不以陽年元勝復,支干不合有。
上下相錯,謂之失守。
庚不與乙相對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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