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4 页)
剛者也。
中水運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
不以諸丙年作其水太過也,當推之天數,而知有虧也。
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
天雖主治之,此即布正之化,正司主歲,未得正位也。
天地不合,即律呂音異。
柔干至而呂有音應,剛干未遷而律管無聲,即少羽嗎響,而大羽口也。
如此即天運失序。
雖有化,而非常化也。
後三年變疫。
變有微甚,故有遲速,當推其天數之淺深也。
詳其微甚,差有大小。
大差七分,小差五分。每一分,一十五日。大差速至,小差徐徐而至之也。
徐至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
推數差速,即知運遲。
當先補心俞。
心俞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圓利針,於日中令溫暖,次以手按穴,得其氣動乃咒日:太始上清,丹元守靈。誦之三遍,先想火光於穴下,然後刺,可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得氣至,次進針三分。以手彈之,令氣至而下針,得動氣至而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閉氣三息而嚥氣也。
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
腎之所入,*谷穴也,在膝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咒日:大微帝君,五氣及真,六辛都司,符扶黑雲。誦之一遍,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得動氣至而急出之。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矣。
即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辛丑、辛亥、辛酉、辛未、辛巳、辛卯,如此上下失守,皆推大小差而刺之。
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令靜七日。
七日後神氣實,而水疫不傷。心欲實,令少思。思即傷神。居當澄心,而神守中,即道自降,而其氣復上。人亂想勞神,即*中鬼王勞神,即神役苦志心亂,故夭人命,實即神和志安,心靜即中也。
(本章完)
司天猶布,而中運有勝至矣。甲未臨而己已至,律無音而呂有聲,即黃鍾大官不應夾鍾少官,即應以表,己卯下位,孤主土運者也。
如此三年,變大疫也。
甚則速,首尾三年至。
詳其微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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