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痘疹诠痘疮2(第6/19 页)
若六日以后,毒已尽出于表,当温补而不温补者,脓不得壮而
痒寒战之患,必所不能兔矣。
热证论治(二十三共十一条)
属性:古云∶痘疹之病,皆由父母胎毒伏于命门相火之中,故每遇二火之令,或主客温热之气,即触
发而动,此痘疹属阳,固无疑矣。然阳毒阳邪,无热不成,亦无热不散,所以非热不能出现,非热
不能起发,非热不能化浆,非热不能干浆,此痘疮之终始,不能无热,亦不可无热也。但热贵其微,
不宜其甚。盖热甚者毒必甚,而痘亦必重;热微者毒亦微,而痘出必轻;无热则不成不化,此热固
痘之常也,所以凡治痘疮,不可尽除其热,若必欲尽去之,则未有不成阴证而败者矣。
一、痘有三火,盖痘、疹二证,皆言为火者是矣。然轩岐之火义有三,曰太过,曰平气,曰不
及也。太过之火,是谓赫曦,炎烈之气也,其毒盛,治宜清解。平气之火,是谓升明,蕃茂之气也,
其毒平,不必治之。不及之火,是谓伏明,屈伏之气也,其毒陷,治宜培补。此阴中有阳,阳中有
阴之大义,而亦痘疹万病之法旨,使不知此,尚敢云医。
一、治热当知微甚,及有毒无毒,斯无谬误。盖痘疹属阳,无不发热。若外虽发热,而内则不
渴,或饮食二便如常,此蒸痘之热耳,热虽在表而内则无病,万万不可妄治。其有热之甚者,痘毒
必甚,此不得不为调理,若甚于发热之初,必为之表散;若甚于见点之后,必为之清解。钱氏曰∶
热甚而大小便闭则利之。如果有热毒实邪,则不得骤用补阳之剂,致令毒瓦斯壅盛,则热终不退,反
为害矣。
一、假热非热,假寒非寒,见有不真,误治则死。如文中主温补,仲阳主凉泻,虽若各有所主,
然无非因病而药,各有所宜,是以二者皆不可偏用。但得中和,斯为贵耳。余见近日幼科,多不知
陈氏之心法,但见痘
疮,则无论是虚是实,开口止知解毒,动手只是寒凉,百证千家,若同一辙,岂必尽皆实热乎?如
实热果真,白非凉泻不可,然必内外俱热,方是热证,内外俱实,方是实证。但其中有似实非实,
似热非热者最多,此不可不察之真而审之确也。故凡见外证虽若实热,而内察则无,如口不甚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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