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三字经13(第3/9 页)
你娘要与他东西,你两个休要违阻;若是有些违阻,不但失兄弟之情,且使你娘生气,又为不友,又为不孝。记之!记之!
……然居家做人之道,尽在是矣。拿去你娘看后,做一个布袋装盛,放在我灵前桌上,每月初一、十五,合家大小灵前拜祭了,把这手卷从头至尾念一遍,合家听着;虽有紧事,也休废了!
——选自《杨忠愍集》
【译文】
我一母所生的同胞,如今健在的有:你大伯、二姑、四姑和我。你大伯有四个好儿子,而且家里富足,你不必忧虑。你二姑、四姑都很贫穷,你要经常照顾她们。你尊敬她们要同我尊敬她们一样。至于你五姑、六姑,也不能把她们当外人看待。同族人之中若有饥寒的,不能安葬的,不能嫁娶的,你要量力周济,不可忘记同族之情,漠不关心。
我们家是属于书香官宦之家,遇上加冠、婚娶、丧事、祭祀,一定要按照家礼办理。如果你不知道,应当求教他人,不能随俗了事,要使子孙后代有所效法。你姐姐是你的同胞,她今后若富贵便好,若是贫穷,你兄弟俩要好好地照顾她。你母亲要给她一点东西,你兄弟俩不要阻拦;如果有点阻拦,不但会失去手足之情,而且会惹你母亲生气,既不友好,又不孝顺。切记!……
在家做人的道理,全都写在上面了。送去给你母亲看了之后,做一个布袋把它装好。放在我灵前桌子上面,每月初一、十五,全家大小在灵前拜祭完毕,把我这封家书从头到尾念一遍,全家人听着;即使有紧急事情,也不要废了这个规矩。
李应升诫子不忘亲情
【原文】
吾以直贾祸,自分一死以报朝廷,不复与汝相见,故书数言以告汝,汝长成之日,佩为韦弦,即吾不死之日也。
汝生于官舍,祖父母拱璧视汝,内外亲戚以贵公子待汝,衣鲜食甘,嗔喜任意,骄养既惯,不肯服布旧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若长而弗改,必致穷饿。此宜俭以惜福一也。汝少所习见,游宦赫奕,未见吾童子秀才时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艰难支持之日也,又未见吾今日囚服逮及狱中幽囚痛楚之状也,汝不尝胆以思,岂复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物不可陵。此宜慎以守身,二也。祖父母爱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训汝,汝傲而弗亲,今吾不测,汝代吾为子,可不仰体祖父母之心乎?至于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亲,三也。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苦苦积累,且吾此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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