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章 林风的梦想(下)(第2/3 页)
要,你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好了吧,要钱的时候没钱,看你还打肿脸充胖子不!
“你要是拉不下脸皮,这话由伯伯来说。”林城不认为自己的脸皮能值六千万,要是靠着脸皮就能拉到六千万投资,你就是把它当成脚底踩都行。“真的不好开口的话,你也可以这么干。他们家不就是搞房地产的吗,把疗养院承包给他盖就是了,他要是收了你的钱,下次还求你治病的话,哼哼......”
“......”林风觉得跟这些大叔比腹黑,自己要被甩出十条街好远,不过,这主意还真是不错。
当即,林风找到千寻的号码,打了过去。
大雄集团总部,作为千雄唯一的儿子,日后集团的继承人,千寻以前来这的次数屈指可数。自从上次病危恢复后,他的人生观发生了一些改变,不再流连夜店跟着那群狐朋狗友鬼混,主动跟父亲要了个职位,打算安安心心上班,尽量让自己变得忙碌,好填补那段心伤。
只是,大少永远都是大少,走到哪里永远都挡不住众人纷纷投射过来的目光。
当他从那辆兰博基尼跑车走下,风骚的摘下墨镜,而后打开另一张门。
一条黑不溜秋的土狗跳下。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一条土狗。
众人眼球瞬间就爆掉了。
什么情况?千寻大少就是喜欢宠物狗,怎么的也得是藏獒级别的名贵犬种吧,一条土狗怎么配得上他的身份!
搞不懂,的确,是个正常人就不会明白!不说这等级别的人物,就是普通职员晚上出去遛弯手里牵着的也绝对不会是条土狗,虽然他有个比较牛逼的名字‘中华田园犬’。
千寻却是不管不顾,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有任何一个名贵犬种能比得上自己手中的土狗。它们能一口咬死盛凌人苦心训练的斗犬吗?它们能为自己赚取五千万吗?不能!
从那一刻开始,千寻就把它当成了自己最好的伙伴,甚至为它取了一个名字,还是跟自己姓,叫做千刀。
“嗨,美女。”来到前台,千寻打招呼道,眼睛不时往她鼓起的胸口看去,心想,要是自己当了总裁,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前台小姐制服的胸口领子开下一些。
“千寻少爷,您的办公室已经安排好,按照您的要求已经准备了许多工作,这段日子你会很忙!”美女前台嘴角挂着甜美的笑容,说道。虽然她不理解这个少董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一个努力工作的男人不是很有魅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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