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恶魔在人间)(第6/8 页)
大爱,不慕名利,不图财势。他宁愿把遗产捐赠给更需要的人,也不会白白便宜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外甥。
富豪烦透了舅舅这一点,曾无数次地动过弄死舅舅的念头。甥舅俩的关系非常恶劣,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现在,富豪好不容易找到的亲妹妹也是这种没脑子的蠢货,可以想见,如果让舅舅与妹妹凑到一块儿,他们的性情会是多么投契。说不定他俩聊着聊着便会真的把遗产全部捐献出去。
摸清了周小沁的底细,富豪便彻底熄了将她认祖归宗的心思。舅舅已经给他添了很多堵,他不会再把一个大麻烦弄回家里来。
但是遗产不能不继承,股份不能不弄到手,那又该怎么办呢?
富豪自然而然地把视线转移到了周小沁最为在乎的人身上,那就是朱欢欢。
这也是周小沁唯一的软肋。
与周小沁的固执善良完全不同,朱欢欢自私自利、心胸狭隘、贪慕虚荣。只要有好处可以拿,只要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她愿意付出一切。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良心活生生剖出来,放在天平上秤斤注两地卖一个好价钱。
如果把她的脸换成周小沁的脸,再把周小沁的血输入她的身体,带去做DNA鉴定,那么自己就能拥有一个可以随便摆布,任由拿捏,一辈子都只能仰赖自己鼻息而活的好妹妹。
这个念头一旦成形就再也无法消去,富豪很快就找到了朱欢欢寻求合作。
可以想见,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朱欢欢几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选择了出卖自己的好姐妹。
他们通过整形手术,把朱欢欢的脸换成了周小沁的脸,又骗周小沁去捐血,从而夺走她的身份。DNA检测在舅舅的眼皮子底下顺利通过了,那笔巨额遗产也转到了朱欢欢手里。
周小沁的脸与母亲的脸有八分像,不做DNA检测,舅舅也未曾怀疑过朱欢欢的身份。
到了这个地步,周小沁已经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富豪并未亲自动手,而是以“历练”的名义,把这件事交给朱欢欢去做。
朱欢欢收买了几个亡命之徒,把周小沁绑架到荒郊野外,割了脖子,砸断手脚和脊骨,又在脸上和手上淋了硫酸,丢弃在一条水渠中。
他们以为被割断了喉咙的周小沁必然已经死了,但周小沁福大命大,竟然被一个野钓的路人救回了市区。
警察通过周小沁衣服上的图标,查到了阳光孤儿院。
被朱欢欢收买的院长本不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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