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4 页)
疫也。
不遷正,氣塞於上,當寫足厥*之所流。
氣舒而復塞之,故寫之。當寫足厥*之所流,行問穴也,在足大趾之間,動脈應手陷者中,足厥*之榮。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厥*復布,少*不遷正。
天失時令,即氣令不正也。
不
遷正,即氣塞於上。
熱欲化,而風乃布外也。
當刺心包胳脈之所流。
心包胳脈之所流,勞官穴也,在掌中央。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復布,太*不遷正。
子午天數有餘,丑未不得中正也。
不遷正,即氣留於上。
雨欲化,而熱布於天。
當刺足太*之所流。
足太*之所流,大都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足太*脈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動氣至而出之。
太*復布,少陽不遷正。
丑未天數有餘,寅申未得中正。
不遷正,則氣塞未通。
熱欲化,而雨復布天。
當刺手少陽之所流。
手少陽之所流,液門穴也,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手少陽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陽復布,則陽明不遷正。
寅申天數有餘,卯酉未得司天。
不遷正,則氣未通上。
燥欲治天,熱化復治。
當刺手太*之所流。
手太*之所流,魚際穴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文中,手太*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陽明復布,太陽不遷正。
(本章完)
足厥*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井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急出之。足少陽之所入,陽陵泉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腑骨外康陷者中,是足少陽之合。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動氣至急出之。
金欲降而地彤室抑之,降而不下散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四日不降,九日降,欲下而鬱散,可速刺也。
當折其勝,可散其鬱。
金鬱折火,可以除之。
當刺心包胳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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